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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方许可#

FPGA 编程工具 VisualApplets 包含并使用了某些非 Basler 开发的代码。本节列出了所使用的许可证并列出了作者。

DocBook/Web 帮助#

DocBook 软件许可证

Copyright 1992-2000 HaL Computer Systems, Inc., O'Reilly & Associates, Inc., ArborText, Inc., Fujitsu Software Corporation, Norman Walsh 和结构化信息标准促进组织 (OASIS)。

Id: docbookx.dtd,v 1.13 2002/07/17 15:26:16 nwalsh Exp

特此授予永久、免费的许可,允许任何人使用、复制、修改和分发 DocBook XML DTD 及其随附文档,前提是上述版权声明和本段落出现在所有副本中。版权所有者对该 DTD 针对任何用途的适用性不作任何陈述。本软件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

如果您以任何方式修改 DocBook DTD(声明和引用通用实体附加集以及声明附加符号除外),请将您的 DTD 标为 DocBook 的 VAR。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维护文档。

如有任何疑问、错误报告或更改建议,请直接发送至 docbook@lists.oasis-open.org 邮件列表。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 http://www.oasis-open.org/docbook/。

DocBook 许可证

DocBook 和 DocBookStylesheets 是 100% 的免费软件,符合 GNU 自由软件定义、Debian 自由软件指南和开源定义的所有条款。这意味着它们不仅在免费的意义上是自由的,而且在您可以出于任何目的使用它们、以任何方式修改它们以及分发修改后的版本而无需不必要的限制且无需征得任何人许可的意义上也是自由的。

但是,我们要求您以负责任的方式分发修改后的版本,这意味着您应该将其命名并标记为 VAR,以免用户将其与标准版本混淆。

就具体许可证而言,DocBookStylesheets 随附的许可证用语与 MIT/X Consortium 许可证几乎相同,其中包括广告条款,该条款规定:

未经相关个人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在广告或其他方面使用因对本软件做出贡献而获得署名的个人的姓名,以促进本软件的销售、使用或其他交易

虽然 DocBookDtd 随附的许可证与任何其他知名许可证的措辞不完全相同,但它是一个 100% 的自由软件许可证。

DocBook 和 DocBookStylesheets 均受版权保护。版权确保了任何重新分发修改后版本的人都必须在版权所有者选择的相同 100% 自由软件许可证条款下进行,从而确保一切保持自由。

来自 DocBook XML 的基于网页的帮助

David Cramer

david@thingbag.net

Kasun Gajasinghe

kasunbg@gmail.com

Copyright © 2008-2012 Kasun Gajasinghe, David Cramer

兹授予任何获取本软件及相关文档文件(软件)副本的人士免费使用本软件的权限,不受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再许可和/或销售软件副本的权利,并允许获得软件的人士这样做,但须遵守以下条件:

  • 上述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软件的所有副本或重要部分中。
  • 除本声明包含的内容外,未经相关个人的事先书面授权,不得在广告或其他方面使用因对本软件做出贡献而获得署名的个人的姓名,以促进本软件的销售、使用或其他交易。
  • 任何公开分发的衍生自本软件的样式表都将使用不同的名称进行标识,并且任何衍生软件中的版本字符串都将被更改,以便不存在衍生包与本软件混淆的可能性。

保证:本软件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以及不侵权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DAVID CRAMER、KASUN GAJASINGHE 或任何其他贡献者均不对因本软件或本软件的使用或其他交易而产生的、由之引起的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损害或其他责任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合同诉讼、侵权诉讼还是其他诉讼。

此软件包由 Kasun Gajasinghe (kasunbg@gmail.com) 和 David Cramer (david@thingbag.net) 维护。

此包还包括由他人编写并拥有版权的以下软件:

  • template/common/jquery 中的文件受 JQuery 根据 MIT 许可证的版权保护。文件 jquery.cookie.js Copyright © 2006 Klaus Hartl 根据 MIT 许可证获得版权。
  • template/content/search 和 indexer 目录中的某些文件最初是 N. Quaine 的 htmlsearch DITA 插件的一部分。tmlsearch DITA plugin 可从 DITA-users yahoogroup 的文件页面获取。htmlsearch 插件在采用 BSD 风格的许可证下发布。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 indexer/license.txt。
  • 来自 Snowball 项目的词干提取器在 BSD 许可证下发布。
  • 来自 Apache Lucene 搜索引擎的代码根据 Apache 2.0 许可证发布,为中文、日文和韩文内容的分词提供支持。
  • 提供加权搜索结果和其他一些改进的代码由 oXygen XML Editor 的发布商 SyncRO Soft Ltd. 慷慨捐赠。
  • 由 OpenStack 提供的外观改进。

用于 DocBook 的 Webhelp 最初作为 Google Summer of Code 项目开发。

2012 年 1 月

Moin Moin GPL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2 版(简称 GNU GPLv2 或干脆称为 GPLv2)是一个非常流行的自由软件许可证,最初由理查德·斯托 Stallman 为 GNU 项目编写,现由自由软件基金会维护和开发。

在此许可证的上下文中,“自由”是指软件用户的自由。基本上,该许可证赋予每个人对软件做任何事情的权利,前提是他们遵守某些(有限的)限制:根据 GPL 许可的代码不得在闭源程序中分发。

MoinMoin 代码根据 GPLv2 或(由用户选择)任何更高版本进行许可(我们使用的某些采用与 GPL 兼容的其他自由软件许可证授权的第三方模块除外)。

由此产生的结果例如有:

社区发布的更改将是开源的

全球协作的鼓励与受益者。

ImageMagick#

版权所有 © 1999 ImageMagick Studio LLC,一家致力于免费提供软件图像解决方案的非营利组织。

  1. 定义。

“许可证”系指本文档第 1 至第 9 节所定义的用于使用、复制和分发的条款和条件。

“许可方”是指授予许可证的版权所有者或经版权所有者授权的实体。

“法人实体”是指行为实体及其控制方、受其控制方或与该实体受同一控制方的所有其他实体的联合体。就本定义而言,“控制”是指:(i) 直接或间接拥有对该实体进行方向或管理的权力,无论该权力是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取得;或 (ii) 拥有百分之五十 (50%) 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 (iii) 对该实体拥有实益所有权。

“您”(或“您的”)是指行使本许可证授予的权限的个人或法律实体。

“源代码形式”系指用于进行修改的首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文档源和配置文件。

“对象形式”是指通过对源代码形式进行机械转换或翻译而产生的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编译后的对象代码、生成的文档以及向其他媒体类型的转换。

“作品”系指根据许可证提供的、以源代码或对象形式创作的作品,其特征在于包含在作品中或附加在作品上的版权声明(附录中提供了示例)。

“衍生作品”是指基于作品(或从作品派生)并在源代码或对象形式下的任何作品,其编辑修订、注释、阐述或其他修改作为一个整体代表原创的著作权作品。就本许可证而言,衍生作品不包括与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的接口保持独立或仅链接(或按名称绑定)的作品。

“贡献”是指任何作者创作的作品,包括作品的原始版本以及对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该作品系由版权所有者或经版权所有者授权的个人或法人实体有意提交给许可方,以便纳入作品中。就本定义而言,“提交”是指以任何形式的电子、口头或书面形式发送给许可方或其代表的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在许可方或其代表管理的电子邮件列表、源代码控制系统和问题跟踪系统中进行的通信,其目的是为了讨论和改进作品,但不包括版权所有者以书面形式明确标记或以其他方式指定为“非贡献”的通信。

“贡献者”是指许可方以及许可方已代其接收贡献并随后将其纳入作品中的任何个人或法律实体。

  1. 版权许可授予。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每个贡献者特此向您授予永久的、全球性的、非独占性的、免费的、免版税的、不可撤销的版权许可,以复制、准备衍生作品、公开展示、公开表演、转授权和分发源代码或对象形式的作品及此类衍生作品。

  2. 专利许可证授予。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每个贡献者在此授予您一项永久的、全球性的、非独占性的、免费的、免版税的、不可撤销的(本节所述除外)专利许可证,用于制造、委托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和以其他方式转移作品,其中此类许可证仅适用于该贡献者的可许可专利权利要求,这些专利权利要求必然因其单独的贡献或其贡献与提交该贡献的作品的组合而受到侵犯。如果您针对任何实体(包括诉讼中的交叉诉讼或反诉)提起专利诉讼,声称作品或作品中包含的贡献构成直接或共同侵权,则根据本许可证授予您的针对该作品的任何专利许可证将自该诉讼提起之日起终止。

  3. 再分发。您可以复制和分发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副本,无论是否进行修改,也无论采用源代码还是对象形式,前提是您满足以下条件:

  4. 您必须向作品或衍生作品的任何其他接收者提供本许可证的副本;以及

  5. 您必须促使任何修改后的文件带有显著的声明,表明您更改了文件;以及
  6. 您必须在您分发的任何衍生作品的源代码形式中保留来自作品源代码形式的所有版权、专利、商标和署名声明,但那些与衍生作品的任何部分无关的声明除外;并且
  7. 如果该作品的分发包含“NOTICE”文本文件,则您分发的任何衍生作品都必须包含该 NOTICE 文件中包含的署名通知的可读副本(不包括与衍生作品的任何部分无关的通知),并至少包含在以下位置之一:作为衍生作品分发一部分的 NOTICE 文本文件中;如果随衍生作品一起提供,则在源码形式或文档中;或者,如果此类第三方通知通常出现,则在由衍生作品生成的显示中。NOTICE 文件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修改本许可证。您可以在您分发的衍生作品中添加您自己的署名通知,作为作品中 NOTICE 文本的旁注或附录,前提是这些额外的署名通知不能被解释为修改本许可证。

您可以在您的修改中添加您自己的版权声明,并可以为您的修改的使用、复制或分发,或作为整体的任何此类衍生作品提供额外或不同的许可条款和条件,前提是您对作品的使用、复制和分发在其他方面符合本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

  1. 贡献的提交。除非您明确说明,否则您故意提交给许可方以包含在作品中的任何贡献均应受本许可证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无任何附加条款或条件。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取代或修改您可能就此类贡献与许可方单独执行的任何许可协议的条款。

  2. 商标。本许可证不授予使用许可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或产品名称的许可,但在描述作品来源和复制 NOTICE 文件内容时所需的合理和习惯用法除外。

  3. 免责声明。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书面同意,否则许可方按“现状”提供作品(且每个贡献者提供其贡献),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对所有权、不侵权、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任何保证或条件。您全权负责确定使用或重新分发作品的适当性,并承担与您行使本许可证下的权限相关的任何风险。

  4.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以及在任何法律理论下(无论是侵权(包括过失)、合同还是其他),除非适用法律要求(例如故意和重大过失行为)或以书面形式同意,任何贡献者均不对您因本许可证或因使用或无法使用作品而产生的任何性质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损失、工作停顿、计算机故障或故障,或任何及所有其他商业损害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偶然或结果性损害,即使该贡献者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5. 接受担保或附加责任。在重新分发本作品或其衍生作品时,您可以选择提供并收取费用来接受支持、担保、赔偿或其他符合本许可证的责任义务和/或权利。但是,在接受此类义务时,您只能代表您自己并承担全部责任,而不得代表任何其他贡献者;并且只有在您同意赔偿、捍卫并使每个贡献者免受因您接受任何此类担保或附加责任而招致的任何责任或针对此类贡献者提出的索赔时,方可进行。

JsonCpp#

Copyright © 2007-2010 Baptiste Lepilleur 和 The JsonCpp Authors

兹授予任何获取本软件及相关文档文件(软件)副本的人士免费使用本软件的权限,不受任何限制,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发行、再许可和/或销售软件副本的权利,并允许获得软件的人士这样做,但须遵守以下条件:

上述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软件的所有副本或重要部分中。

本软件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形式的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和不侵权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版权持有人均不对任何索赔、损害或其他责任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在合同诉讼、侵权诉讼或其他诉讼中,是否由软件或软件的使用或其他交易引起、由其引发或与之相关。

LibTIFF#

LIBTIFF Copyright © 1988-1996 Sam Leffler Copyright © 1991-1996 Silicon Graphics, Inc.

特此免费授予任何人使用、复制、修改、分发和销售本软件及其文档的权限,前提是 (i) 上述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出现在软件及相关文档的所有副本中,且 (ii) 未经 Sam Leffler 和 Silicon Graphics 的特定事先书面许可,不得在与软件相关的任何广告或宣传中使用 Sam Leffler 和 Silicon Graphics 的名称。

本软件按“原样”提供,不提供任何明示、暗示或其它形式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任何保证。

对于 SAM LEFFLER 或 SILICON GRAPHICS 概不承担的任何特殊、附带、间接或后果性损害,或者因使用、数据或利润损失而导致的任何损害(无论是否已被告知发生此类损害的可能性,也不论基于何种责任理论),无论是因使用或性能而产生还是与此相关的损害,各方均不承担责任。

libzip#

Copyright © 1999-2020 Dieter Baron 和 Thomas Klausner

可通过 info@libzip.org 与作者联系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以源代码和二进制形式进行重新分发和使用,无论是否进行修改:

  1. 源代码的重新分发必须保留上述版权声明、此条件列表以及以下免责声明。

  2. 二进制形式的重新分发必须在随分发提供的文档和/或其他材料中复制上述版权声明、此条件列表以及以下免责声明。

  3. 未经事先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作者的姓名来背书或推广衍生自本软件的产品。

本软件由作者“按现状”提供,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作者不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惩罚性或后果性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替代商品或服务;使用、数据或利润损失;或业务中断)承担责任,无论这些损害是如何造成的,基于何种责任理论(无论是合同责任、严格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包括过失或其他),即使已被告之可能发生此类损害。

MinGW#

MinGW.org 分发的各个软件包均受其各自的版权和许可条款约束。概括而言,对于最常用的部署软件包:

MinGW Runtime:4.0 版本之前的所有 MinGW 基础运行时软件包发布版均已置于公有领域,不受版权约束。这基本上意味着您可以对代码进行任何您喜欢的操作。

由于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不承认公有领域概念,我们现在选择从 4.0 版本开始为 MinGW 运行时的主要组件采用 MIT 风格的许可证;您可以在源码存储库中查阅该 LICENSE。请注意,当您使用 MinGW Runtime 构建源码时,此新许可证不会延伸到需要分发所述许可证的要求。它仅涵盖库的分发(以源码或二进制形式或其任何部分,例如 mingwm10.dll)。

w32api:对于 4.0 之前的版本:您可自由使用、修改和复制此软件包。对与此库链接的程序或目标文件不施加任何限制。您不得限制此库的使用。如果您且仅如果您不限制包含此(可选修改的)库的部分的使用,则您可以将此库作为另一个软件包的一部分或作为修改后的软件包进行分发。如果作为修改后的软件包分发,则必须包含此声明的副本。

本软件库的分发是希望它能派上用场,但不提供任何保证;甚至没有对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隐含保证。

由于在某些司法管辖区不承认公有领域概念,我们现在选择从 4.0 版本开始为 w32api 的主要组件采用 MIT 风格的许可证;您可以在源码存储库中查阅该 LICENSE。请注意,当您使用 w32api 构建源码时,此新许可证不会延伸到需要分发所述许可证的要求。它仅涵盖库的分发(以源码或二进制形式或其任何部分,例如 mingwm10.dll)。

WSL:我们将 MinGW 运行时软件包和 w32api 软件包合并为一个,我们称之为 WSL(Windows System Libraries 的缩写)。我们已将 MIT 风格的许可证应用于源码(只要这不与适用于特定子组件的任何现有许可证冲突)。您可以在源码存储库中查阅该 LICENSE。请注意,当您使用 WSL 构建源码时,此新许可证不会延伸到需要分发所述许可证的要求。它仅涵盖库的分发(以源码或二进制形式或其任何部分,例如 mingwm10.dll)。

MinGW Profiling Code:MinGW 性能分析代码根据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2 版的条款进行分发。

Binutils、GCC、GDB、GNU Make:所有 GNU 开发工具,例如 GNU binutils、GCC、GDB 和 GNU Make,均受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的约束;(请注意,这可能是 GPLv2 或 GPLv3,具体取决于上游维护者的偏好以及您选择安装的每个软件包的具体版本;在大多数情况下,最新版本可能是 GPLv3,而较旧版本可能是 GPLv2)。

GPLv2#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第 2 版,1991 年 6 月

Copyright © 1989, 1991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51 Franklin Street, Fifth Floor, Boston, MA 02110-1301 USA

允许任何人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文件的完整副本,但不得对其进行修改。

前言

大多数软件的许可证旨在剥夺您分享和修改软件的自由。相比之下,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保障您分享和修改自由软件的自由,确保所有用户都能自由使用软件。本通用公共许可证适用于自由软件基金会的绝大多数软件以及作者承诺使用它的任何其他程序。(自由软件基金会的某些其他软件改由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涵盖。)您也可以将其应用于您的程序。

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您拥有分发自由软件副本的自由(如果您愿意,可以为此服务收费),确保您能收到源代码或者在需要时获取它,确保您能够修改软件或将其片段用于新的自由程序,并确保您知道自己可以做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作出限制,禁止任何人剥夺您的这些权利,或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

这些限制转化为您在分发软件副本或对其进行修改时所承担的某些责任。例如,如果您分发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是免费还是收费),您必须授予接收者您所拥有的所有权利。您必须确保他们也能收到或获取源代码。并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以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

我们通过两个步骤来保护您的权利:(1) 对软件进行版权保护,以及 (2) 向您提供本许可证,授予您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软件的法律许可。此外,为了保护每一位作者以及我们自己,我们要确保每个人都明白,本自由软件不提供任何担保。如果软件被他人修改并传递下去,我们希望其接收者知道他们拥有的并非原件,以便他人引入的问题不会损害原作者的声誉。

最后,任何自由程序都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我们希望避免自由程序的再分发者各自获取专利许可从而事实上使程序变成专有软件的危险。为防止这一点,我们明确规定,任何专利都必须获得所有人自由使用的许可,或者根本不予许可。

复制、分发和修改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如下。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复制、分发和修改的条款和条件

1) 本许可证适用于包含版权所有者声明的任何程序或其他作品,该声明规定其可根据本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条款进行分发。下文中的“程序”指任何此类程序或作品,而“基于程序的作品”指程序或版权法下的任何衍生作品:也就是说,包含程序或其一部分的作品,无论是原样包含还是经过修改和/或翻译成另一种语言。(此后,“修改”一词无限制地包括翻译。)每个被许可人均称为“您”。

复制、分发和修改之外的活动不属于本许可证的涵盖范围;它们超出了本许可证的范围。运行本程序的行为不受限制,且本程序输出的内容仅在其实际内容构成基于本程序的作品时才受涵盖(独立于通过运行本程序所产生的结果)。

是否如此取决于本程序的功能。

1) 只要您在每个副本上醒目且恰当地发布适当的版权声明和免责声明;保持所有提及本许可证及无担保声明的通知完好无误;并向本程序的任何其他接收者提供本程序的副本以及本许可证,您就可以在任何媒介上复制和分发您收到的本程序源代码的完整副本。

您可为转移副本这一物理行为收取费用,您也可以选择提供担保保护以换取费用。

2) 您可以修改您的本程序的一个或多个副本或其任何部分,从而形成基于本程序的作品,并在上述第 1 节的条款下复制和分发此类修改件或作品,前提是您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 您必须促使被修改的文件带有显眼的通知,说明您更改了文件以及任何更改的日期。

b) 您必须促使您分发或发布的、全部或部分包含本程序或其任何部分的任何作品,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整体免费许可给所有第三方。

c) 如果被修改的程序在运行时通常以交互方式读取命令,则您必须使它在以最普通的方式启动以进行此类交互使用时,打印或显示一则公告,其中包括适当的版权声明以及没有担保的声明(或者说明您提供担保),并且用户可以在这些条件下重新分发程序,并告诉用户如何查看本许可证的副本。(例外情况:如果本程序本身具有交互性但通常不打印此类公告,则您的基于本程序的作品无需打印公告。)

这些要求适用于作为一个整体的被修改作品。如果该作品的可识别部分并非源自本程序,并且可以合理地被认为是独立且不同的作品,那么当您将这些部分作为独立作品分发时,本许可证及其条款不适用于这些部分。但当您将这些相同部分作为整体的一部分进行分发时,该整体是一项基于本程序的作品,则整个分发的条款必须依据本许可证,本许可证对其他被许可人的许可延伸到整个整体,从而延伸到其每一个部分,而不管是谁编写了这些部分。

因此,本节的意图并不是声称权利或对您完全自行编写的作品的权利提出异议;相反,其意图是行使控制基于本程序的衍生作品或集体作品分发的权利。

此外,仅仅将另一部并非基于本程序的作品与本程序(或基于本程序的作品)在存储介质或分发媒介的卷上进行聚合,不会将其他作品置于本许可证的管辖范围之内。

3) 您可以根据上述第 1 节和第 2 节的条款,以目标代码或可执行形式复制和分发本程序(或根据第 2 节基于它的作品),前提是您同时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a) 随附完整的、相应的机器可读源代码,该代码必须根据上述第 1 节和第 2 节的条款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媒介上分发;或者,

b) 随附一份有效期至少为三年的书面报价,向任何第三方提供一份对应的机器可读的源代码完整副本,其费用不超过执行源代码分发的实际物理成本,并根据上述第 1 节和第 2 节的条款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媒介上分发;或者,

c) 随附您收到的关于分发对应源代码报价的信息。(此替代方案仅允许用于非商业分发,并且仅当您收到带有此类报价的目标代码或可执行形式的程序时才适用,这与上述 b 小节一致。)

作品的源代码是指对作品进行修改时首选的作品形式。对于可执行作品,完整的源代码指其包含的所有模块的所有源代码,加上任何相关的接口定义文件,再加上用于控制可执行文件编译和安装的脚本。但是,作为一项特殊例外,分发的源代码通常无需包含随运行可执行文件的操作系统的主要组件(编译器、内核等)一起分发的任何内容(无论是源代码形式还是二进制形式),除非该组件本身随可执行文件一起提供。

如果可执行代码或目标代码的分发是通过提供从指定地点复制的权限进行的,则提供从同一地点复制源代码的同等权限算作源代码的分发,尽管第三方并非被强制与目标代码一起复制源代码。

4) 除本许可证明确规定外,您不得复制、修改、再许可或分发本程序。任何其他复制、修改、再许可或分发本程序的尝试均为无效,并会自动终止您根据本许可证享有的权利。

但是,根据本许可证从您处获得副本或权利的各方,只要此类各方完全合规,其许可证就不会终止。

5) 您没有签署本许可证,因此您无需接受它。然而,除此之外没有任何其他东西授予您修改或分发本程序或其衍生作品的权限。如果您不接受本许可证,这些行为法律是禁止的。因此,通过修改或分发本程序(或任何基于本程序的作品),您即表示接受本许可证以及复制、分发或修改本程序或基于本程序的作品的所有条款和条件。

6)每次您重新分发本程序(或基于本程序的任何作品)时,接收者都会自动从原始许可方处获得授权,以根据这些条款和条件复制、分发或修改本程序。您不得对接收者行使本协议授予的权利施加任何进一步的限制。您不负责强制第三方遵守本许可证。

7)如果由于法院判决、专利侵权指控或任何其他原因(不限于专利问题)导致对您施加了条件(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协议还是其他方式),且这些条件与本许可证的条件相矛盾,则这些条件并不能免除您遵守本许可证的义务。如果您无法在同时满足本许可证项下的义务和任何其他相关义务的情况下进行分发,那么结果是您根本不得分发本程序。例如,如果某个专利许可证不允许直接或间接通过您获得本程序副本的所有人免专利费地重新分发本程序,那么您同时满足该许可证和本许可证的唯一方法就是完全不分发本程序。

如果本节的任何部分在任何特定情况下被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本节的其余部分仍旨在适用,且本节整体也旨在适用于其他情况。

本节的宗旨并非诱使您侵犯任何专利或其他财产权利主张,亦非对任何此类主张的有效性提出异议;本节的唯一目的在于保护通过公共许可实践实现的自由软件分发系统的完整性。许多人为通过该系统分发的各类软件做出了慷慨的贡献,这依赖于该系统的一致应用;作者/捐赠者有权决定是否愿意通过任何其他系统分发软件,而被许可人无权强加这种选择。

本节旨在彻底澄清被认为是本许可证其余部分之结果的内容。

8)如果本程序的分发和/或使用在某些国家/地区受到专利或受版权保护的界面的限制,将本程序置于本许可证之下的原始版权所有者可以添加明确的地理分发限制,将这些国家/地区排除在外,从而仅允许在未被排除的国家/地区内或之间进行分发。在这种情况下,本许可证将该限制纳入其中,犹如写在本许可证正文中一样。

9)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时发布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此类新版本在精神上将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可能会在细节上有所不同,以解决新出现的问题或关切。

每个版本都赋予一个区分性的版本号。如果程序指定了适用于它的本许可证版本号和任何更新版本,您有权选择遵循该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更新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程序未指定本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曾经发布的任何版本。

10)如果您希望将本程序的部分内容并入其他分发条件不同的自由程序中,请写信给作者征求许可。对于由自由软件基金会拥有版权的软件,请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我们有时会为此破例。我们的决定将以两个目标为导向:一是保持我们自由软件的所有衍生作品的自由状态,二是促进软件的普遍共享与重用。

免责声明

11) 由于本程序是免费许可的,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程序不提供任何保证。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方按“原样”提供本程序,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保证。关于本程序质量和性能的全部风险均由您承担。如果本程序被证明有缺陷,您将承担所有必要的服务、修理或更正费用。

12)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书面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可能如上所述修改和/或重新分发本程序的人,对于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程序而产生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数据变得不准确、您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或者本程序无法与任何其他程序一起运行),无论是一般损害、特殊损害、偶然损害还是间接损害,均对您不承担任何责任,即使该等所有者或其他方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条款和条件结束

如何将这些条款应用于您的新程序

如果您开发了一个新程序,并希望它对公众发挥最大的作用,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法是将其制成自由软件,以便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些条款下重新分发和修改它。

为此,请将以下声明附加到程序中。最安全的方法是将它们附加到每个源文件的开头,以最有效地传达免责声明;并且每个文件都应至少包含版权行以及指向完整声明所在位置的指针。

\<one line to give the program's name and a brief idea of what it does.>

Copyright © \<year> \<name of author>

本程序是自由软件;您可以根据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条款(许可证的第 2 版或(由您选择)任何更新版本)重新分发和/或修改它。

本程序的分发是希望它能发挥作用,但不提供任何担保;甚至没有对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隐含担保。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您应该已经随本程序收到了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如果没有,请写信给自由软件基金会,地址为:51 Franklin Street, Fifth Floor, Boston, MA 02110-1301 USA。

同时请添加有关如何通过电子信件和纸质信件与您联系的信息。如果程序是交互式的,请使其在以交互模式启动时输出类似以下内容的简短声明:

Gnomovision 版本 69,Copyright © 年份 作者姓名

Gnomovision 绝对不提供任何担保;有关详细信息,请键入“show w”。

这是自由软件,欢迎您在特定条件下将其重新分发;有关详细信息,请键入“show c”。

假设的命令“show w”和“show c”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应部分。当然,您使用的命令可能不叫“show w”和“show c”;它们甚至可以是鼠标点击或菜单项——只要适合您的程序即可。

如有必要,您还应让您的雇主(如果您是程序员)或您的学校(如果有的话)为该程序签署一份版权放弃声明。以下是一个示例;请修改名称:

Yoyodyne, Inc. 特此声明放弃对该程序的所有版权利益

由詹姆斯·黑客(James Hacker)编写的“Gnomovision”(它向编译器传递信息)。

泰·库恩(Ty Coon)的签名,1989 年 4 月 1 日

副总裁 Ty Coon

本通用公共许可证不允许将您的程序并入专有程序。如果您的程序是一个子程序库,您可能会认为允许将专有应用程序与该库链接更有用。如果您希望这样做,请使用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来代替本许可证。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版本 3,2007 年 6 月 29 日

版权所有 2007 自由软件基金会 http://fsf.org/

允许任何人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文件的完整副本,但不得对其进行修改。

前言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是一个用于软件及其他类型作品的自由 copyleft 许可证。

大多数软件和其他实用作品的许可证旨在剥夺您分享和修改作品的自由。与此相反,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保障您分享和修改程序所有版本的自由——确保它对所有用户而言始终是自由软件。我们(自由软件基金会,Free Software Foundation)将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用于我们的大多数软件;它也适用于其作者以这种方式发布的任何其他作品。您也可以将其应用于您的程序。

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您拥有分发自由软件副本的自由(如果您愿意,还可以收取一定费用),确保您能获得源代码或在需要时获取源代码,确保您可以修改软件或在新的自由程序中使用其组成部分,并确保您知道自己可以做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防止其他人剥夺您的权利或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因此,如果您分发软件副本或对其进行修改,您将承担某些责任:尊重他人自由的责任。

例如,如果您分发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免费还是收费),您必须将您所获得的自由传递给接收者。您必须确保他们同样收到或能够获取源代码。并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以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

使用 GNU GPL 的开发者通过两个步骤来保护您的权利:(1) 声明对软件的版权,以及 (2) 向您提供本许可证,授予您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该软件的法律许可。

为了保护开发者和作者的利益,GPL 明确说明本自由软件不提供任何担保。为了用户和作者双方的利益,GPL 要求对修改后的版本进行标记,指明其已被更改,以便其出现的问题不会被错误地归咎于先前版本的作者。

某些设备旨在剥夺用户安装或运行其中修改版软件的权限,尽管制造商可以做到这一点。这从根本上违背了保护用户修改软件自由的目标。这种滥用行为系统性地出现在个人使用的产品领域,而这恰恰是最不可接受的领域。因此,我们设计了此版本的 GPL,以禁止这些产品的此类做法。如果此类问题在其他领域大量出现,我们随时准备在 GPL 的未来版本中将此条款扩展至这些领域,以根据需要保护用户的自由。

最后,每个程序都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各国不应允许专利限制通用计算机上软件的开发和使用,但在允许这样做的国家中,我们要避免一种特殊危险,即应用于自由程序的专利会使其在实际上变成专有软件。为防止这一点,GPL 确保专利不能用于使程序失去自由。

复制、分发和修改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如下。

条款和条件

0. 定义。

本许可证指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

版权也指适用于其他类型作品(如半导体掩膜)的类似版权的法律。

“程序”指根据本许可证许可的任何可版权作品。每个被许可人均称为“您”。被许可人和接受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修改作品是指以需要获得版权许可的方式复制或改编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但制作确切副本除外。由此产生的作品称为早期作品的修改版本或基于早期作品的作品。

受保护的作品指未修改的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

传播作品是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根据适用的版权法,实施任何会使您直接或间接承担侵权责任的行为,但在计算机上执行或修改私人副本除外。传播包括复制、分发(无论是否修改)、向公众提供,在某些国家还包括其他活动。

传递作品是指任何能使其他方制作或接收副本的传播行为。仅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用户进行交互且不传输副本的行为不属于传递。

如果交互式用户界面包含一个便捷且醒目可见的功能,能够 (1) 显示适当的版权声明,(2) 告知用户该作品不提供任何担保(除非在提供担保的范围内)、许可方可根据本许可证传递该作品以及如何查看本许可证的副本,则该界面在相应范围内显示了适当的法律声明。如果界面呈现了一系列用户命令或选项(例如菜单),则列表中的显眼项即符合此标准。

1. 源代码。

作品的源代码是指用于对作品进行修改的首选形式。目标代码是指作品的任何非源代码形式。

标准接口是指由公认的标准机构定义的官方标准接口,或者在针对特定编程语言指定的接口的情况下,是在使用该语言的开发人员中广泛使用的接口。

可执行作品的系统库包括除作品整体之外的任何内容,这些内容 (a) 包含在主要组件的常规打包形式中,但不是该主要组件的一部分,且 (b) 仅用于支持将该作品与该主要组件一起使用,或者用于实现其实现以源代码形式向公众开放的标准接口。在此上下文中,主要组件是指可执行作品在其上运行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有)的主要基本组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是用于生成该作品的编译器,或是用于运行该作品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目标代码形式的作品的相应源代码是指生成、安装以及(对于可执行作品)运行目标代码以及修改作品所需的全部源代码,包括控制这些活动的脚本。但是,它不包括作品的系统库,也不包括在执行这些活动时未作修改但本身不属于作品的通用工具或普遍可用的免费程序。例如,相应源代码包括与作品源文件关联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作品专门设计要求共享的库和动态链接子程序的源代码,例如通过这些子程序与作品其他部分之间的紧密数据通信或控制流实现的库和子程序。

对应源代码无需包含用户可以从对应源代码的其他部分自动重新生成的内容。

源代码形式的作品的对应源代码即为该作品本身。

2. 基本许可。

本许可证授予的所有权利在程序的版权期限内授予,并且在满足既定条件的前提下是不可撤销的。本许可证明确确认您对运行未修改的程序拥有无限的许可。运行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所产生的输出,仅当该输出根据其内容构成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才受本许可证管辖。本许可证承认您根据版权法享有的合理使用或其他同等权利。

只要您的许可证在此期间保持有效,您就可以制作、运行和传播您不转让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且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您可以出于仅让其他人专门为您进行修改、或为您提供运行这些作品的设施的目的,向他人转让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前提是您在转让您不拥有版权的所有材料时遵守本许可证的条款。因此为您制作或运行受版权保护作品的人必须完全代表您、在您的指挥和控制下,并根据禁止他们在与您的关系之外复制您的版权材料的条款进行操作。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转让,仅允许在下文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不允许进行再许可;第 10 节免除了这种必要性。

3. 保护用户的法律权利免受反规避法律的侵害。

根据履行 1996 年 12 月 20 日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 11 条义务的任何适用法律,或禁止或限制规避此类措施的类似法律,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均不得被视为有效技术措施的一部分。

当您转让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在通过行使本许可证赋予的有关该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权利来实现此类规避的范围内,您放弃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任何法律权力,并且您声明不打算限制对作品的操作或修改,以此作为针对作品用户执行您或第三方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法律权利的手段。

4. 转让原样副本。

您可以按原样在任何媒介上转让您收到的程序源代码的副本,前提是您在每个副本上显著且适当发布适当的版权声明;保持所有声明本许可证以及根据第 7 节添加的任何非许可条款适用于代码的声明完好无损;保持所有关于无担保声明的通知完好无损;并向所有接收者提供本许可证的副本以及程序。

您对转让的每个副本可以收取任何价格或不收取价格,并且您可以收费提供支持或保修保护。

5. 转让修改后的源代码版本。

您可以根据第 4 节的条款,以源代码形式转让基于程序的作品,或从程序生成该作品的修改版,前提是您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 该作品必须带有显著的通知,声明您对其进行了修改,并给出相关的日期。

b) 该作品必须带有醒目的声明,说明其是在本许可证下发布的,并载有根据第 7 节添加的任何条件。此要求修改了第 4 节中关于保持所有声明完整的要求。

c) 您必须根据本许可证将整个作品作为一个整体许可给获得副本的任何人。因此,无论作品是如何打包的,本许可证以及任何适用的第 7 节附加条款都将适用于整个作品及其所有部分。本许可证不授予任何以其他方式许可该作品的许可,但如果您单独获得了此类许可,它不会使此类许可无效。

d) 如果作品具有交互式用户界面,则每个界面都必须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但是,如果程序具有不显示适当法律声明的交互式界面,则您的作品无需这样做。

将受保护的作品与并非本质上属于受保护作品扩展的其他独立作品进行汇编,且这些作品的结合并未形成更大的程序,并且该汇编存放在存储介质或分发媒介的卷中或卷上,如果该汇编及其产生的版权未用于限制汇编用户超出各个作品允许范围的访问权或合法权利,则被称为聚合体。在聚合体中包含受保护的作品不会导致本许可证适用于聚合体的其他部分。

6. 转让非源代码形式。

您可以根据第 4 节和第 5 节的条款以目标代码形式转让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前提是您还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以以下方式之一转让机器可读的对应源代码:

a) 在实体产品(包括实体分发媒介)中或其中包含目标代码,并附有固定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实体媒介上的对应源代码。

b) 在实体产品(包括实体分发媒介)中或其中包含目标代码,并附有一项书面要约,该要约至少在三年内有效,并且只要您为该产品型号提供备件或客户服务就一直有效,向拥有目标代码的任何人提供:(1) 产品中受本许可证管辖的所有软件的对应源代码副本,该副本位于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实体媒介上,价格不超过您实际执行此源代码转让的合理成本,或者 (2) 免费从网络服务器复制对应源代码的权限。

c) 随提供对应源代码的书面要约的副本一起转让目标代码的单个副本。此替代方案仅在偶尔和非商业性的情况下允许,并且仅当您收到带有此类要约的目标代码时,才可根据第 6b 小节进行。

d) 通过提供从指定地点(免费或收费)获取目标代码的途径来传播目标代码,并以相同的方式、通过相同的地点提供同等的获取 Corresponding Source 的途径,且不收取额外费用。您无需强制接收方随目标代码一起复制 Corresponding Source。如果复制目标代码的地点是网络服务器,则 Corresponding Source 可以位于支持同等复制功能的其他服务器上(由您或第三方运营),前提是您在目标代码旁保留清晰的指示,说明在哪里可以找到 Corresponding Source。无论哪个服务器托管 Corresponding Source,您仍然有义务确保在其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时间内一直可用。

e) 使用点对点传输方式传播目标代码,前提是您通知其他对等方,该作品的目标代码和 Corresponding Source 正根据第 6d 小节向公众免费提供。

目标代码中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源代码作为系统库从 Corresponding Source 中排除)无需包含在传播目标代码作品中。

用户产品是指 (1) 消费品,即通常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居用途的任何有形个人财产,或 (2) 任何设计或销售用于并入住宅的产品。在确定产品是否为消费品时,存疑的情况应作有利于适用的解释。对于特定用户收到的特定产品,通常使用是指该类产品的典型或常见用途,而不考虑特定用户的状态或特定用户实际使用、期望使用或被期望使用该产品的方式。无论产品是否具有实质性的商业、工业或非消费用途,只要这些用途不是该产品的唯一重要使用方式,该产品即为消费品。

用户产品的安装信息是指从受保护作品的修改版源代码在該用户产品中安装和执行受保护作品的修改版所需的任何方法、程序、授权密钥或其他信息。该信息必须足以确保绝不会仅仅因为进行了修改而阻止或干扰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持续运行。

如果您在本节规定下在用户产品中、随用户产品一起或专门为在用户产品中使用而传播目标代码作品,并且传播作为一项交易的一部分发生,在该交易中,用户产品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永久或在固定期限内转移给接收方(无论该交易如何定性),则本节传播的 Corresponding Source 必须附带安装信息。但是,如果您和任何第三方都不保留在用户产品上安装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能力(例如,该作品已安装在 ROM 中),则此要求不适用。

提供安装文件的要求不包括继续为接收方修改或安装的作品,或者为其已修改或安装的用户产品提供支持服务、保修或更新的要求。当修改本身对网络运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跨网络通信的规则和协议时,可能会被拒绝访问网络。

根据本节传播的 Corresponding Source 和提供的安装信息必须采用公开记录的格式(并且其实现以源代码形式向公众提供),且解压、读取或复制时不得需要任何特殊的密码或密钥。

7. 附加条款。

附加许可是通过对本许可证的一项或多项条件做出例外规定来补充本许可证条款的条款。适用于整个程序的附加许可应被视为已包含在本许可证中(在其受适用法律支持的范围内)。如果附加许可仅适用于程序的一部分,则该部分可以根据这些许可单独使用,但整个程序仍然受本许可证管辖,而不受这些附加许可的影响。

当您传播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副本时,您可以自行选择从该副本或其任何部分中删除任何附加权限。(可以编写附加权限,以便在您修改作品的某些情况下需要将其自身删除。)您可以在您添加到受版权保护作品中的材料上附加权限,并且您拥有或可以授予相应的版权许可。

尽管有本许可证的任何其他规定,对于您添加到受版权保护作品中的材料,您可以(如果该材料的版权所有者授权)使用以下条款补充本许可证的条款:

a) 免除担保或限制责任,其方式与本许可证第 15 节和第 16 节的条款不同;或

b) 要求在该材料中或在包含该材料的作品显示的适当法律声明中保留指定的合理法律声明或作者署名;或

c) 禁止对该材料的来源进行虚假陈述,或要求以合理的方式将该材料的修改版本标记为不同于原始版本;或

d) 限制出于宣传目的使用该材料的许可方或作者的姓名;或

e) 拒绝根据商标法授予使用某些商号、商标或服务标记的权利;或

f) 要求因合同承担对接收方的责任而传播该材料(或其修改版本)的任何人,就这些合同承担直接强加给这些许可方和作者的任何责任,向该材料的许可方和作者提供赔偿。

所有其他非许可性的附加条款均被视为第 10 节意义上的进一步限制。如果您收到的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一份声明,表明其受本许可证管辖以及包含进一步限制的条款,您可以移除该条款。如果许可证文档包含进一步限制,但允许根据本许可证进行再许可或传递,则您可以向受该许可证文档条款管辖的受保护作品添加材料,前提是该进一步限制不会在此类再许可或传递中存续。

如果您根据本节规定向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中添加条款,则必须在相关的源文件中放置适用于这些文件的附加条款的声明,或指示在哪里可以找到适用条款的通知。

附加条款(无论是许可性的还是非许可性的)可以单独编写的许可证形式陈述,也可以作为例外情况陈述;上述要求适用于这两种情况。

8. 终止。

除非本许可证明确规定,否则您不得传播或修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任何其他传播或修改它的尝试均无效,并且将自动终止您根据本许可证享有的权利(包括根据第 11 条第三段授予的任何专利许可)。

但是,如果您停止所有违反本许可证的行为,则您从特定版权所有者处获得的许可将恢复 (4807783791a) 暂时恢复,除非且直到版权所有者明确且最终终止您的许可,以及 (4807783791b) 永久恢复,如果版权所有者在停止后 60 天内未通过某种合理方式将违规行为通知您。

此外,如果您从特定版权所有者处获得的许可将永久恢复,如果版权所有者通过某种合理方式将违规行为通知您,这是您第一次收到该版权所有者关于违反本许可证的通知(针对任何作品),并且您在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纠正了违规行为。

根据本节规定终止您的权利不会终止通过本许可证从您处获得副本或权利的其他各方的许可证。如果您的权利已被终止且未永久恢复,则您无权根据第 10 节获得相同材料的新许可证。

9. 获取副本无需接受许可证。

您无需接受本许可证即可接收或运行该程序的副本。因使用对等传输接收副本而单纯产生的受版权保护作品的附属传播同样不需要接受本许可证。但是,除本许可证外,没有任何其他文件授予您传播或修改任何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权限。如果您不接受本许可证,这些行为将构成侵权。因此,通过修改或传播受版权保护作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许可证。

10. 下游接收者的自动许可。

每当您转让受版权保护作品时,接收者将自动从原始许可人处获得根据本许可证运行、修改和传播该作品的许可。您不负责强制第三方遵守本许可证。

实体交易是指转移组织控制权、转移组织的大部分资产、拆分组织或合并组织的交易。如果受保护作品的传播是由实体交易引起的,则该交易中接收作品副本的每个参与方还将获得该参与方的前手在前一情况下已经拥有或可以授予的对该作品的任何许可,以及从前手处获得作品相应源代码的占有权(如果前手拥有该源代码或可以通过合理努力获取)。

您不得对行使本许可证授予或确认的权利施加任何进一步的限制。例如,您不得为行使本许可证授予的权利收取许可费、版税或其他费用,且您不得提起诉讼(包括诉讼中的交叉诉讼或反诉),指控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侵犯了任何专利权。

11. 专利。

贡献者是指授权根据本许可证使用程序或以程序为基础的作品的版权所有者。由此获得许可的作品称为贡献者的贡献者版本。

贡献者的核心专利权利要求是指由贡献者拥有或控制的所有专利权利要求(无论是在此之前还是在此之后获得),这些权利要求将因本许可证允许的制作、使用或销售其贡献者版本的某种方式而遭到侵权,但不包括仅因对贡献者版本进行进一步修改而遭到侵权的权利要求。为了本定义的目的,控制包括以符合本许可证要求的方式授予专利分许可的权利。

每位贡献者根据其核心专利权利要求向您授予一项非独占的、全球范围的、免版税的专利许可,允许您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导入以及以其他方式运行、修改和传播其贡献者版本的内容。

在以下三段中,专利许可是指任何明示的协议或承诺(无论如何命名),即不强制执行专利(例如明示的专利实施许可或不就专利侵权提起诉讼的承诺)。向一方授予此类专利许可意味着做出此类不针对该方强制执行专利的协议或承诺。

如果您在明知依赖专利许可的情况下传递受保护作品,且该作品的相应源代码无法通过公共网络服务器或其他易于获取的途径供任何人免费且根据本许可证条款进行复制,则您必须:(1) 使相应源代码可以照此获取,或者 (2) 设法剥夺您针对此特定作品享有的专利许可利益,或者 (3) 以符合本许可证要求的方式,设法将专利许可扩大到下游接收者。明知依赖是指您实际知道:若无该专利许可,您在某一国家/地区传递受保护作品的行为,或者您的接收者在某一国家/地区使用受保护作品的行为,将侵犯您有理由认为有效的该国家/地区的一项或多项可识别专利。

如果您根据或结合单一交易或安排转让受版权保护作品(或通过促成转让来传播该作品),并向接收该受版权保护作品的部分各方授予专利许可,授权他们使用、传播、修改或转让受版权保护作品的特定副本,则您授予的专利许可将自动扩大至该受版权保护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的所有接收者。

如果专利许可不包括其涵盖范围、禁止行使本许可证明确授予的一项或多项权利,或者以不行使这些权利为条件,则该专利许可属于歧视性专利许可。如果您与从事分发软件业务的第三方达成了一项安排,根据该安排,您根据传递该作品的活动程度向第三方支付费用,并且根据该安排,第三方在以下情况下向任何将从您处接收受保护作品的各方授予歧视性专利许可:(a) 与您传递的受保护作品的副本(或由这些副本制作的副本)相关,或 (b) 主要针对并关含有受保护作品的特定产品或汇编,除非您在 2007 年 3 月 28 日之前订立了该安排或授予了该专利许可,否则您不得传递受保护作品。

本许可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排除或限制根据适用专利法您可能另外享有的任何默示许可或其他抗辩权。

12. 不放弃他人的自由。

如果您被施加了与本许可证条件相矛盾的条件(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协议还是其他方式),这些条件并不能免除您遵守本许可证条件的义务。如果您无法在转让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同时兼顾您在本许可证下的义务和任何其他相关义务,那么您将因此根本无法转让该作品。例如,如果您同意某些条款,规定您有义务向程序的接收者收取后续转让的版税,那么您满足这些条款和本许可证的唯一方法就是完全不转让该程序。

13. 与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结合使用。

尽管有本许可证的任何其他规定,您仍有权将任何受版权保护作品与根据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获得许可的作品链接或组合成单一组合作品,并转让由此产生的作品。本许可证的条款将继续适用于作为受版权保护作品的部分,但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13 条关于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的特殊要求将适用于该组合作品本身。

14. 本许可证的修订版本。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时发布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此类新版本在精神上将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在细节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关切。

每个版本都赋予一个区分性的版本号。如果程序规定某个编号版本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或任何更新版本适用于它,您有权选择遵循该编号版本或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更新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程序未指定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曾经发布的任何版本。

如果程序指定代理可以决定可以使用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哪些未来版本,则该代理关于接受某个版本的公开声明将永久授权您为程序选择该版本。

后续的许可证版本可能会为您提供附加的或不同的权限。但是,因您选择遵循后续版本而不会对任何作者或版权所有者施加任何额外的义务。

15. 免责声明。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程序不提供任何担保。除书面另有说明外,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方按“原样”提供本程序,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担保。关于本程序质量和性能的全部风险均由您承担。如果本程序被证明有缺陷,您将承担所有必要的维修、修复或纠正费用。

16. 责任限制。

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以书面形式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照上述许可修改和/或传播本程序的第三方,都不对您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程序而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数据不准确、您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或本程序无法与其他任何程序协同运行),即使该所有者或其他方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17. 第 15 条和第 16 条的解释。

如果上述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无法根据其条款在当地产生法律效力,审查法院应适用最接近于绝对免除与本程序相关的所有民事责任的当地法律,除非本程序附带有偿提供的担保或债务承担。

条款和条件结束

如何将这些条款应用于您的新程序

如果您开发了一个新程序,并希望它对公众发挥最大的作用,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法是将其制成自由软件,以便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些条款下重新分发和修改它。

为此,请将以下声明附加到程序中。将其附加到每个源文件的开头是最安全的方法,以最有效地声明免责声明;并且每个文件都应至少包含版权行以及指向完整声明所在位置的指针。

用一行文字给出程序的名称及其功能的简要说明。

Copyright © 年份 作者姓名

本程序是自由软件:您可以根据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或(由您选择)任何更新版本)的条款重新分发和/或修改它。

本程序的分发是希望它能发挥作用,但不提供任何担保;甚至没有对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隐含担保。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您应随本程序收到一份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副本。如果没有,请参阅 http://www.gnu.org/licenses/。

同时,请提供通过电子和纸质邮件与您联系的信息。

如果程序进行终端交互,请使其在以交互模式启动时输出类似如下的简短声明:

程序 Copyright © 年份 作者姓名

本程序绝对不提供任何担保;有关详情,请键入“show w”。

这是自由软件,欢迎您在特定条件下将其重新分发;有关详细信息,请键入“show c”。

假设命令“show w”和“show c”应显示通用公共程序的相应部分。当然,您的程序命令可能会有所不同;对于图形用户界面,您将使用关于框。

如果有必要,您还应该让您的雇主(如果您作为程序员工作)或学校签署一份针对程序的版权放弃声明。有关这方面的更多信息以及如何应用和遵循 GNU GPL,请参阅 http://www.gnu.org/licenses。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不允许将您的程序并入专有程序。如果您的程序是一个子程序库,您可能认为允许专有应用程序链接到该库会更有用。如果您希望这样做,请使用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而不是本许可证。但首先,请阅读http://www.gnu.org/licenses/why-not-lgpl.en.html 。

Python#

A. 软件历史

Python 语言由 Guido van Rossum 于 20 世纪 90 年代初在荷兰数学中心基金会 (CWI,参见https://www.cwi.nl ) 创建,是 ABC 语言的继任者。Guido 仍然是 Python 的主要作者,尽管它也包含了许多其他人的贡献。

1995 年,Guido 在弗吉尼亚州雷斯顿的国家研究倡议公司 (CNRI,参见https://www.cnri.reston.va.us ) 继续从事 Python 的研究工作,并发布了该软件的几个版本。

2000 年 5 月,Guido 和 Python 核心开发团队迁移至 BeOpen.com,组建了 BeOpen PythonLabs 团队。同年 10 月,PythonLabs 团队迁移至 Digital Creations,该公司后来更名为 Zope Corporation。2001 年,Python 软件基金会(PSF,参见https://www.python.org/psf/ )成立,这是一个专门为拥有 Python 相关知识产权而设立的非营利组织。Zope Corporation 是 PSF 的赞助成员之一。

所有 Python 版本均为开源软件(开源定义请参见https://opensource.org )。历史上,大多数(但并非全部)Python 版本也兼容 GPL 协议;下表总结了各个版本的情况。

Release         Derived     Year        Owner       GPL-
                from                                compatible? (1)

0.9.0 thru 1.2              1991-1995   CWI         yes
1.3 thru 1.5.2  1.2         1995-1999   CNRI        yes
1.6             1.5.2       2000        CNRI        no
2.0             1.6         2000        BeOpen.com  no
1.6.1           1.6         2001        CNRI        yes (2)
2.1             2.0+1.6.1   2001        PSF         no
2.0.1           2.0+1.6.1   2001        PSF         yes
2.1.1           2.1+2.0.1   2001        PSF         yes
2.1.2           2.1.1       2002        PSF         yes
2.1.3           2.1.2       2002        PSF         yes
2.2 and above   2.1.1       2001-now    PSF         yes

脚注:

(1)与 GPL 兼容并不意味着我们以 GPL 协议发布 Python。所有 Python 许可证(与 GPL 不同)都允许您发布修改后的版本,而无需将您的修改开源。与 GPL 兼容的许可证使得 Python 可以与其他以 GPL 协议发布的软件结合使用;其他许可证则不允许。

(2) 据理查德·斯托曼 (Richard Stallman) 称,1.6.1 版本与 GPL 不兼容,因为其许可协议包含法律选择条款。然而,据 CNRI 称,斯托曼的律师告诉 CNRI 的律师,1.6.1 版本与 GPL “并不冲突”。

感谢在Guido的指导下为实现这些版本付出努力的众多外部志愿者。

B. 访问或以其他方式使用PYTHON的条款和条件

Python软件及文档根据Python软件基金会许可证第2版(Python Software Foundation License Version 2)获得授权。

从Python 3.8.6开始,文档中的示例、配方和其他代码采用双重许可,即遵循PSF许可证第2版和Zero-Clause BSD许可证。

并入Python中的某些软件受不同的许可证管辖。这些许可证与其适用的代码一并列出。

PYTHON软件基金会许可证第2版

  1. 本许可协议(LICENSE AGREEMENT)在Python软件基金会(以下简称“PSF”)与以源代码或二进制形式访问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以下简称“Python”)及其相关文档的个人或组织(以下简称“被许可人”)之间订立。

  2. 在遵守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PSF在此授予被许可人一项非独占、免版权费、全球范围的许可,允许其复制、分析、测试、执行和/或公开展示、准备衍生作品、分发以及以其他方式单独使用Python或其任何衍生版本,但前提是必须在被许可人单独制作的Python或任何衍生版本中保留PSF的许可协议以及PSF的版权声明,即“Copyright © 2001-2024 Python Software Found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3. 如果被许可人编写了基于或包含Python或其任何部分的衍生作品,并希望按本文规定向他人提供该衍生作品,则被许可人特此同意在此类作品中包含对Python所做更改的简短总结。

  4. PSF在“现状”基础上向被许可人提供Python。PSF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例如(但不限于),PSF不作且不承担任何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或Python的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陈述或保证,亦不承担此类保证。

  5. 对于因修改、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Python或其任何衍生版本而导致的任何附带、特殊、间接损害或损失,即使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PSF对被许可人或Python的任何其他用户概不负责。

  6. 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许可协议将自动终止。

  7. 本许可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在PSF与被许可人之间建立任何代理、合伙或合资关系。本许可协议未授予将PSF的商标或商号用作商标以认可或推广被许可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的许可。

  8. 通过复制、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Python,被许可人即同意受本许可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针对PYTHON 2.0的BEOPEN.COM许可协议

BEOPEN PYTHON开源许可协议第1版

  1. 本许可协议(LICENSE AGREEMENT)在BeOpen.com(以下简称“BeOpen”,办公地点位于:160 Saratoga Avenue, Santa Clara, CA 95051)与以源代码或二进制形式访问及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及其相关文档的个人或组织(以下简称“被许可人”)之间订立。

  2. 在遵守本BeOpen Python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BeOpen在此授予被许可人一项非独占、免版权费、全球范围的许可,允许其复制、分析、测试、执行和/或公开展示、准备衍生作品、分发以及以其他方式单独使用本软件或其任何衍生版本,但前提是必须在软件中或被许可人制作的任何衍生版本中保留BeOpen Python许可证。

  3. BeOpen在“现状”基础上向被许可人提供本软件。BEOPEN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例如(但不限于),BEOPEN不作且不承担任何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或本软件的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陈述或保证,亦不承担此类保证。

  4. 对于因使用、修改或分发本软件或其任何衍生版本而导致的任何附带、特殊、间接损害或损失,即使已被告知可能发生此类损害,BEOPEN对被许可人或本软件的任何其他用户概不负责。

  5. 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许可协议将自动终止。

  6. 本许可协议受加利福尼亚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但不包括冲突法条款。本许可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在BeOpen与被许可方之间建立任何代理、合伙或合资关系。本许可协议未授予被许可方以商标方式使用BeOpen商标或商号来认可或推广其自身或任何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的许可。但作为例外,被许可方可根据http://www.pythonlabs.com/logos.html上授予的许可使用“BeOpen Python”徽标。

  7. 通过复制、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本软件,被许可人即同意受本许可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针对PYTHON 1.6.1的CNRI许可协议

  1. 本许可协议(LICENSE AGREEMENT)在国家研究倡议公司(Corporation for National Research Initiatives,办公地点位于:1895 Preston White Drive, Reston, VA 20191,以下简称“CNRI”)与以源代码或二进制形式访问及以其他方式使用Python 1.6.1软件及其相关文档的个人或组织(以下简称“被许可人”)之间订立。

  2. 根据本许可协议的条款和条件,CNRI 特此授予被许可方非独占、免版税、全球范围内的许可,允许被许可方复制、分析、测试、执行和/或公开展示、制作衍生作品、分发以及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 1.6.1 或其任何衍生版本,但前提是,被许可方必须在 Python 1.6.1 或其任何衍生版本中保留 CNRI 的许可协议和 CNRI 的版权声明,即“版权所有 © 1995-2001 国家研究倡议公司;保留所有权利”。或者,被许可方可以替换为以下文本(省略引号)来代替 CNRI 的许可协议:“Python 1.6.1 的提供受 CNRI 许可协议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本协议以及 Python 1.6.1 可通过以下唯一持久标识符(称为句柄)在互联网上找到:1895.22/1013。本协议也可以通过以下 URL 从互联网上的代理服务器获取: http://hdl.handle.net/1895.22/1013 ”。

  3. 如果被许可人编写了基于或包含 Python 1.6.1 或其任何部分的衍生作品,并希望按照本文规定向他人提供该衍生作品,则被许可人特此同意在此类作品中包含对 Python 1.6.1 所做更改的简短总结。

  4. CNRI 按“原样”向被许可人提供 Python 1.6.1。CNRI 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陈述或保证。例如(但不限于),CNRI 不作且不承认任何关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或 Python 1.6.1 的使用不侵犯任何第三方权利的陈述或保证。

  5. 对于因修改、分发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 1.6.1 或其任何衍生作品而导致的任何附带的、特殊的或间接的损害或损失,即使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CNRI 对被许可人或 Python 1.6.1 的任何其他用户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6. 如果严重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本许可协议将自动终止。

  7. 本许可协议受美国联邦知识产权法(包括但不限于联邦版权法)管辖;如果此类美国联邦法不适用,则受弗吉尼亚联邦法律管辖,但不包括弗吉尼亚州的法律冲突条款。尽管有上述规定,对于基于 Python 1.6.1 且包含先前根据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GPL) 分发的不可分割材料的衍生作品,弗吉尼亚联邦法律仅适用于因本许可协议第 4、5 和 7 段引起或与之相关的问题。本许可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在 CNRI 与被许可人之间建立任何代理、合伙或合资关系。本许可协议未授予将 CNRI 商标或商号用作商标以背书或推广被许可人或任何第三方的产品或服务的权限。

  8. 通过单击指示的“接受”按钮,或者通过复制、安装或以其他方式使用 Python 1.6.1,被许可人同意受本许可协议各项条款和条件的约束。

适用于 PYTHON 0.9.0 至 1.2 的 CWI 许可协议

版权所有 © 1991 - 1995,荷兰阿姆斯特丹 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保留所有权利。

特此免费授予任何人使用、复制、修改和分发本软件及其文档的权限,前提是上述版权声明出现在所有副本中,并且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均出现在支持文档中,且未经 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 或 CWI 的特定书面事先许可,不得在与软件分发相关的广告或宣传中使用 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 或 CWI 的名称。

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 对本软件不承担任何担保责任,包括对适销性和适用性的所有暗示担保。在任何情况下,STICHTING MATHEMATISCH CENTRUM 均不对因使用或性能丢失、数据丢失或利润损失而导致的任何特殊、间接或后果性损害或任何其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基于合同诉讼、疏忽或其他侵权诉讼,也无论是因使用或执行本软件引起或与之相关。

Python 文档中代码的零条款 BSD 许可

特此授予任何人出于任何目的免费或收费使用、复制、修改和/或分发本软件的权限。

本软件按“原样”提供,作者不承担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保证,包括对适销性和适用性的所有暗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作者均不对因使用或性能丢失、数据丢失或利润损失而导致的任何特殊、直接、间接或后果性损害或任何其他损害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基于合同诉讼、疏忽或其他侵权诉讼,也无论是因使用或执行本软件引起或与之相关。

此 Windows 二进制构建版本的其他条件

本程序链接并使用了微软公司拥有版权的 Microsoft Distributable Code。通过链接器运行代码后,Microsoft Distributable Code 会嵌入到每个 .exe、.dll 和 .pyd 文件中。

如果您进一步分发包含 Microsoft Distributable Code 的程序,则必须遵守微软指定的分发限制。特别是,您必须要求分发商和外部最终用户同意保护 Microsoft Distributable Code 的条款,其保护力度至少应与微软对 Distributable Code 自身的要求相当。有关具体详情,请参阅微软的文档(包含在其开发工具中及其网站 microsoft.com 上)。

在您不进行以下操作的前提下,对 Python 解释器的 Windows 二进制构建版本的分发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 篡改 Microsoft Distributable Code 中的任何版权、商标或专利声明;

  • 在您的程序名称中使用微软商标,或以暗示您的程序来自微软或经微软背书的方式使用微软商标;

  • 分发 Microsoft Distributable Code 以在非微软操作系统、运行时技术或应用程序平台的平台上运行;或

  • 将 Microsoft Distributable Code 包含在恶意、欺骗性或非法的程序中。

这些限制仅适用于上述定义的 Microsoft Distributable Code,不适用于 Python 本身或在 Python 解释器上运行的任何程序。Python 解释器和库的分发受本文件附带的 Python 软件许可证或其他标记许可证的管辖。

本程序“bzip2”、相关库“libbzip2”以及所有文档版权所有 (C) 1996-2019 Julian R Seward。保留所有权利。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以源代码和二进制形式进行重新分发和使用,无论是否进行修改:

  1. 源代码的重新分发必须保留上述版权声明、此条件列表以及以下免责声明。

  2. 不得歪曲此软件的来源;您不得声称您编写了原始软件。如果您在产品中使用此软件,我们感谢您在产品文档中注明出处,但这并非强制要求。

  3. 修改后的源版本必须清楚地标明为此类版本,并且不得被歪曲为原始软件。

  4. 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使用作者的名字来为从本软件派生的产品背书或进行宣传。

本软件由作者按“现状”提供,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作者不对任何直接、间接、偶然、特殊、惩罚性或后果性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替代商品或服务;使用、数据或利润损失;或业务中断)承担责任,无论该损害是如何造成的,基于何种责任理论,无论是在合同责任、严格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包括过失或其他原因)中,即使已被告知此类损害发生的可能性,亦是如此。

Julian Seward, jseward@acm.org ,bzip2/libbzip2 版本 1.0.8,2019 年 7 月 13 日

libffi - 版权所有 © 1996-2022 Anthony Green、Red Hat 公司及其他贡献者。详情请参阅源文件。

兹免费授予任何获得本软件及相关文档文件(即“软件”)副本的人士不受限制地处理本软件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复制、修改、合并、出版、分发、再许可和/或销售软件副本的权利,并允许获得软件的人员这样做,但须满足以下条件:

上述版权声明和本许可声明应包含在软件的所有副本或重要部分中。

本软件按“现状”提供,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和不侵权的保证。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版权持有人均不对任何索赔、损害或其他责任承担责任,无论是在合同诉讼、侵权诉讼或其他诉讼中,是否因本软件或本软件的使用或其他交易而产生、由其引起或与之相关。

Apache 许可证

第 2.0 版,2004 年 1 月

https://www.apache.org/licenses/

使用、复制和分发的条款和条件

  1. 定义。

    “许可”是指本文件第 1 至 9 条所定义的关于使用、复制和分发的条款和条件。

    “许可方”是指版权所有者或经版权所有者授权授予许可的实体。

    “法人实体”是指行为实体及其控制方、受其控制方或与该实体受同一控制方的所有其他实体的集合。就本定义而言,“控制”是指:(i) 直接或间接拥有对该实体进行方向或管理的权力,无论该权力是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取得;或 (ii) 拥有百分之五十 (50%) 或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 (iii) 对该实体拥有实益所有权。

    “您”(或“您的”)是指行使本许可授予的权限的个人或法人实体。

    “源代码”形式是指进行修改的首选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软件源代码、文档源代码和配置文件。

    “目标”形式是指通过对源形式进行机械转换或翻译而产生的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于编译后的目标代码、生成的文档以及转换为其他媒体类型。

    “作品”是指根据本许可提供的原创作品,无论是源代码形式还是目标形式,均应包含版权声明,该版权声明包含在作品中或附加到作品中(以下附录中提供了一个示例)。

    “衍生作品”是指任何基于(或衍生自)本作品的作品,无论其为源代码形式还是目标形式,且其编辑修订、注释、阐述或其他修改整体上构成原创作品。就本许可而言,“衍生作​​品”不包括与本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的接口保持分离或仅链接(或按名称绑定)于本作品及其衍生作品接口的作品。

    “贡献”是指任何作者作品,包括作品的原始版本以及对该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任何修改或补充,该作品系由版权所有者或经版权所有者授权代表其提交的个人或法人实体有意提交给许可方,以便纳入作品中。就本定义而言,“提交”是指以任何形式的电子、口头或书面形式发送给许可方或其代表的通信,包括但不限于在许可方或其代表管理的电子邮件列表、源代码控制系统和问题跟踪系统中进行的通信,其目的是为了讨论和改进作品,但不包括版权所有者以书面形式明确标记或以其他方式指定为“非贡献”的通信。

    “贡献者”是指许可方以及许可方已收到并随后纳入作品中的任何个人或法人实体。

  2. 版权许可授予。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每个贡献者特此向您授予永久的、全球性的、非独占性的、免费的、免版税的、不可撤销的版权许可,以复制、准备衍生作品、公开展示、公开表演、转授权和分发源代码或对象形式的作品及此类衍生作品。

  3. 专利许可证授予。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和条件,每个贡献者在此授予您一项永久的、全球性的、非独占性的、免费的、免版税的、不可撤销的(本节所述除外)专利许可证,用于制造、委托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和以其他方式转移作品,其中此类许可证仅适用于该贡献者的可许可专利权利要求,这些专利权利要求必然因其单独的贡献或其贡献与提交该贡献的作品的组合而受到侵犯。如果您针对任何实体(包括诉讼中的交叉诉讼或反诉)提起专利诉讼,声称作品或作品中包含的贡献构成直接或共同侵权,则根据本许可证授予您的针对该作品的任何专利许可证将自该诉讼提起之日起终止。

  4. 再分发。您可以复制和分发作品或其衍生作品的副本,无论是否进行修改,也无论采用源代码还是对象形式,前提是您满足以下条件:

    (a)您必须向作品或衍生作品的任何其他接收者提供本许可的副本;

    (b)您必须确保所有修改过的文件都带有醒目的声明,表明您已更改了这些文件;

    © 您必须在您分发的任何衍生作品的源版本中保留源作品中的所有版权、专利、商标和署名声明,但与衍生作品任何部分无关的声明除外;

    (d) 如果该作品的发行版中包含“NOTICE”文本文件,则您分发的任何衍生作品都必须包含该 NOTICE 文件中所包含的署名通告的可读副本(不包括那些与衍生作品任何部分无关的通告),并将其放置在以下至少一个位置:作为衍生作品一部分分发的 NOTICE 文本文件中;如果随衍生作品一起提供,则在源代码形式或文档中;或者,如果在第三方通告通常出现的任何地方且由衍生作品生成的显示中。NOTICE 文件的内容仅供参考,不修改本许可证。您可以在您分发的衍生作品中添加您自己的署名通告,作为作品中 NOTICE 文本的附带说明或附录,前提是这些额外的署名通告不能被解释为修改本许可证。

    您可以在您的修改中添加您自己的版权声明,并可以为您的修改的使用、复制或分发,或作为整体的任何此类衍生作品提供额外或不同的许可条款和条件,前提是您对作品的使用、复制和分发在其他方面符合本许可证中规定的条件。

  5. 贡献的提交。除非您明确说明,否则您故意提交给许可方以包含在作品中的任何贡献均应受本许可证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无任何附加条款或条件。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取代或修改您可能就此类贡献与许可方单独执行的任何许可协议的条款。

  6. 商标。本许可证不授予使用许可方的商号、商标、服务标志或产品名称的许可,但在描述作品来源和复制 NOTICE 文件内容时所需的合理和习惯用法除外。

  7. 免责声明。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以书面形式同意,否则许可方按“原样”提供作品(且每个贡献者提供其贡献),不作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或条件,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权、不侵权、适销性或特定用途适用性的保证或条件。您全权负责确定使用或再分发作品的适当性,并承担与您行使本许可证下的权限相关的任何风险。

  8. 责任限制。在任何情况下以及在任何法律理论下(无论是侵权(包括过失)、合同还是其他),除非适用法律要求(例如故意和重大过失行为)或以书面形式同意,任何贡献者均不对您因本许可证或因使用或无法使用作品而产生的任何性质的损害(包括但不限于商誉损失、工作停顿、计算机故障或故障,或任何及所有其他商业损害或损失)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偶然或结果性损害,即使该贡献者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9. 接受担保或附加责任。在重新分发本作品或其衍生作品时,您可以选择提供并收取费用来接受支持、担保、赔偿或其他符合本许可证的责任义务和/或权利。但是,在接受此类义务时,您只能代表您自己并承担全部责任,而不得代表任何其他贡献者;并且只有在您同意赔偿、捍卫并使每个贡献者免受因您接受任何此类担保或附加责任而招致的任何责任或针对此类贡献者提出的索赔时,方可进行。

条款和条件结束

本软件版权归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Sun Microsystems, Inc.、Scriptics Corporation、ActiveState Corporation 以及其他方所有。除非在各个文件中明确免责,否则以下条款适用于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文件。

作者特此授予使用、复制、修改、分发和许可本软件及其文档用于任何目的的权限,前提是在所有副本中保留现有的版权声明,并且本许可证声明原封不动地包含在任何分发中。任何授权使用均无需书面协议、许可或版税费用。对本软件的修改可由其作者享有版权,且无需遵循此处描述的许可条款,前提是在应用这些条款的每个文件的第一页上明确指出新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分发者均不对因使用本软件、其文档或其任何衍生作品而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偶然或后果性损害对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即使作者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作者和分发者明确声明不承担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和不侵权的默示保证。本软件按“现状”提供,作者和分发者没有义务提供维护、支持、更新、增强或修改。

政府使用:如果您代表美国政府获取本软件,则政府对该软件及相关文档仅拥有联邦采购法规 (FARs) 第 52.227.19 © (2) 条中定义的“受限权利”。如果您代表美国国防部获取本软件,则该软件应被归类为“商业计算机软件”,并且政府仅拥有 DFARs 第 252.227-7014 (b) (3) 条中定义的“受限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作者仍授予美国政府及其代表其他人按照本许可证中指定的条款使用和分发该软件的权限。

本软件版权归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Sun Microsystems, Inc.、Scriptics Corporation、ActiveState Corporation、Apple Inc. 以及其他方所有。除非在各个文件中明确免责,否则以下条款适用于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文件。

作者特此授予使用、复制、修改、分发和许可本软件及其文档用于任何目的的权限,前提是在所有副本中保留现有的版权声明,并且本许可证声明原封不动地包含在任何分发中。任何授权使用均无需书面协议、许可或版税费用。对本软件的修改可由其作者享有版权,且无需遵循此处描述的许可条款,前提是在应用这些条款的每个文件的第一页上明确指出新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分发者均不对因使用本软件、其文档或其任何衍生作品而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偶然或后果性损害对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即使作者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作者和分发者明确声明不承担任何保证,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和不侵权的默示保证。本软件按“现状”提供,作者和分发者没有义务提供维护、支持、更新、增强或修改。

政府使用:如果您代表美国政府获取本软件,则政府对该软件及相关文档仅拥有联邦采购法规 (FARs) 第 52.227.19 © (2) 条中定义的“受限权利”。如果您代表美国国防部获取本软件,则该软件应被归类为“商业计算机软件”,并且政府仅拥有 DFARs 第 252.227-7013 (b) (3) 条中定义的“受限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作者仍授予美国政府及其代表其他人按照本许可证中指定的条款使用和分发该软件的权限。

Qt#

本软件使用 Qt 框架,该框架根据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 (LGPL) 第 3 版获得许可。

为了允许与修改后的 Qt 版本重新链接,本软件使用对 Qt 库的动态链接。本软件不静态链接 Qt 组件。用户可以用他们自己的兼容 Qt 构建版本替换 Qt 库文件。

可向 Basler索取 Qt 的源代码。如需更多信息,请联系 Basler 支持。

GNU 较宽松通用公共许可证#

版本 3,2007 年 6 月 29 日

Copyright (C) 2007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http://fsf.org/ 允许所有人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文档的完整副本,但不得对其进行修改。

此版本的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结合了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的条款和条件,并辅以以下列出的附加权限。

0. 附加定义。

本文所用的“本许可证”是指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GNU GPL”是指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

“本库”指受本许可证管辖的受保护作品,下文定义的应用程序或组合作品除外。

“应用程序”是指使用本库提供的接口但并非以其他方式基于本库的任何作品。定义本库定义的类的子类被视为使用本库提供的接口的一种方式。

“组合作品”是通过将应用程序与本库组合或链接而产生的作品。制作组合作品时所用的特定版本的本库也称为“链接版本”。

组合作品的“最低对应源代码”是指组合作品的对应源代码,不包括组合作品中按独立考虑时基于应用程序而非链接版本的各个部分的源代码。

组合作品的“对应应用程序代码”是指应用程序的目标代码和/或源代码,包括从应用程序复制组合作品所需的任何数据和实用程序,但不包括组合作品的系统库。

1. 对 GNU GPL 第 3 条的例外。

您可以在不受 GNU GPL 第 3 条约束的情况下,根据本许可证第 3 条和第 4 条传送受版权保护的作品。

2. 传送修改后的版本。

如果您修改了本库的副本,并且在您的修改中,某个功能引用了由使用该功能的应用程序提供的函数或数据(作为调用该功能时传递的参数除外),则您可以传送该修改版本的副本:

a) 根据本许可证,前提是您真诚地努力确保:万一应用程序未提供该函数或数据,该功能仍然能够运行,并执行其剩余部分仍有意义的用途,或者

b) 根据 GNU GPL,且本许可证的任何附加权限均不适用于该副本。

3. 包含来自本库头文件材料的目标代码。

应用程序的目标代码形式可以包含属于本库一部分的头文件中的材料。您可以根据您选择的条款转让此类目标代码,前提是所包含的材料不限于数值参数、数据结构布局和访问器,或者小型宏、内联函数和模板(长度在十行以内),并且您完成了以下两项操作:

a) 在目标代码的每个副本随附显着声明,说明其中使用了本库,并且本库及其使用受本许可证管辖。

b) 为目标代码随附一份 GNU GPL 和本许可证文档。

4. 组合作品。

您可以按您选择的条款传送组合作品,这些条款总体而言不会有效地限制对组合作品中包含的本库部分的修改,也不会限制为调试此类修改而进行的反向工程,前提是您还执行以下每项操作:

a) 在组合作品的每个副本随附显着声明,说明其中使用了本库,并且本库及其使用受本许可证管辖。

b) 为组合作品随附一份 GNU GPL 和本许可证文档。

c) 对于在执行期间显示版权声明的组合作品,请在这些声明中包含本库的版权声明,以及引导用户查阅 GNU GPL 和本许可证文档副本的引用。

d) 执行以下操作之一:

  • 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传送最低对应源代码,并以适合的形式以及允许用户将应用程序与链接版本的修改版本重新组合或重新链接以生成修改后的组合作品的条款,传送对应的应用程序代码,其方式由 GNU GPL 第 6 条关于传送对应源代码的规定所指定。

  • 使用合适的共享库机制与本库进行链接。合适的机制是指 (a) 在运行时使用用户计算机系统上已有的本库副本,且 (b) 能够与接口兼容链接版本的本库修改版本正常配合运行。

e) 提供安装信息,但仅限于根据 GNU GPL 第 6 节的规定原本需要提供此类信息的情况,且仅在安装和执行通过将应用程序与链接版本的修改版本重新组合或重新链接而产生的组合作品的修改版本时,此类信息是必要的情况下。如果您使用选项 4d0,则安装信息必须随附最小对应源文件和对应的应用程序代码。如果您使用选项 4d1,则必须按照 GNU GPL 第 6 节指定的方式提供安装信息以传递对应源文件。

5. 组合程序库。

您可以将基于程序库的作品即程序库设施与不属于应用程序且不受本许可证约束的其他程序库设施并排放在单个程序库中,并根据您选择的条款分发此类组合程序库,前提是您同时满足以下两项要求:

a) 随附基于程序库的同一作品的副本(该副本未与任何其他程序库设施组合),并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进行分发。

b) 在组合程序库中提供显着声明,说明其中一部分是基于程序库的作品,并解释在哪里可以找到该作品随附的未组合形式。

6.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本。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定期发布 GNU 宽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此类新版本在精神上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在细节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关切。

每个版本都会被赋予一个区分版本号。如果您收到的本库指定了某个编号版本的 GNU 勒色通用公共许可证“或任何更新版本”适用于它,您可以选择遵循该发布版本或由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更新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您收到的本库未指定 GNU 勒色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曾经发布的任何版本的 GNU 勒色通用公共许可证。

如果接收到的程序库指定代理可以决定是否适用 GNU 语言通用公共许可证的未来版本,则该代理关于接受任何版本的公开声明即为您选择该程序库版本的永久授权。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

版本 3,2007 年 6 月 29 日

Copyright (C) 2007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Inc. http://fsf.org/ 允许所有人复制和分发本许可证文档的完整副本,但不得对其进行修改。

前言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是一个用于软件及其他类型作品的自由 copyleft 许可证。

大多数软件和其他实用作品的许可证旨在剥夺您分享和修改作品的自由。相比之下,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保证您分享和修改程序所有版本的自由——确保它对所有用户而言始终是自由软件。我们(自由软件基金会)将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用于我们的大多数软件;它也适用于其作者以这种方式发布的任何其他作品。您也可以将它应用于您的程序。

当我们谈论自由软件时,我们指的是自由,而不是价格。我们的通用公共许可证旨在确保您拥有分发自由软件副本的自由(如果您愿意,还可以收取一定费用),确保您能获得源代码或在需要时获取源代码,确保您可以修改软件或在新的自由程序中使用其组成部分,并确保您知道自己可以做这些事情。

为了保护您的权利,我们需要防止其他人剥夺您的权利或要求您放弃这些权利。因此,如果您分发软件副本或对其进行修改,您将承担某些责任:尊重他人自由的责任。

例如,如果您分发此类程序的副本(无论免费还是收费),您必须将您所获得的自由传递给接收者。您必须确保他们同样收到或能够获取源代码。并且您必须向他们展示这些条款,以便他们了解自己的权利。

使用 GNU GPL 的开发者通过两个步骤来保护您的权利:(1) 声明对软件的版权,以及 (2) 向您提供本许可证,授予您复制、分发和/或修改该软件的法律许可。

为了保护开发者和作者的利益,GPL 明确说明本自由软件不提供任何担保。为了用户和作者双方的利益,GPL 要求对修改后的版本进行标记,指明其已被更改,以便其出现的问题不会被错误地归咎于先前版本的作者。

某些设备旨在剥夺用户安装或运行其中修改版软件的权限,尽管制造商可以做到这一点。这从根本上违背了保护用户修改软件自由的目标。这种滥用行为系统性地出现在个人使用的产品领域,而这恰恰是最不可接受的领域。因此,我们设计了此版本的 GPL,以禁止这些产品的此类做法。如果此类问题在其他领域大量出现,我们随时准备在 GPL 的未来版本中将此条款扩展至这些领域,以根据需要保护用户的自由。

最后,每个程序都不断受到软件专利的威胁。各国不应允许专利限制通用计算机上软件的开发和使用,但在允许这样做的国家中,我们要避免一种特殊危险,即应用于自由程序的专利会使其在实际上变成专有软件。为防止这一点,GPL 确保专利不能用于使程序失去自由。

复制、分发和修改的具体条款和条件如下。

条款和条件

0. 定义。

“本许可证”指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

“版权”还指适用于其他类型作品(例如半导体掩膜)的类似版权的法律。

“本程序”指根据本许可证获得许可的任何可版权作品。每个被许可人都被称为“您”。“被许可人”和“接收者”可以是个人或组织。

“修改”作品是指以需要获得版权许可的方式(制作精确副本除外)复制或改编作品的全部或一部分。由此产生的作品称为早期作品的“修改版本”或“基于”早期作品的作品。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指未修改的程序或基于程序的作品。

“传播”作品是指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对其进行任何会导致您在适用版权法下承担直接或间接侵权责任的行为,但在计算机上执行它或修改私人副本除外。传播包括复制、分发(无论是否经过修改)、向公众提供,在某些国家/地区还包括其他活动。

“交付”作品是指允许其他方制作或接收副本的任何形式的传播。通过计算机网络与用户进行纯粹的交互且不传输副本的行为不属于交付。

交互式用户界面在包含便捷且显眼的功用(该功用 (1) 显示适当的版权声明,以及 (2) 告知用户该作品不提供任何担保(除非提供担保的范围内)、被许可人可以根据本许可证交付作品,以及如何查看本许可证的副本)的范围内,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如果界面显示用户命令或选项列表(例如菜单),列表中的显眼项符合此标准。

1. 源代码。

可执行作品的“系统库”包括除作品本身之外的任何内容,这些内容 (a) 包含在主要组件的常规打包形式中,但不是该主要组件的一部分,并且 (b) 仅用于支持将作品与该主要组件一起使用,或者用于实现可供公众以源代码形式获取实现的标准接口。在此上下文中,“主要组件”是指可执行作品在其上运行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果有)的主要基本组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是用于生成作品的编译器,或是用于运行作品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标准接口”是指由公认的标准机构定义的官方标准接口,或者在针对特定编程语言指定的接口的情况下,是广泛用于使用该语言的开发人员之间的接口。

可执行文件的“系统库”是指除整个文件之外的所有内容,这些内容 (a) 包含在主要组件的常规打包形式中,但并非该主要组件的组成部分,并且 (b) 仅用于使该文件能够与该主要组件一起使用,或用于实现以源代码形式公开提供的标准接口。在此上下文中,“主要组件”是指运行该文件的特定操作系统(如有)的主要必要组件(内核、窗口系统等),或用于生成该文件的编译器,或用于运行该文件的目标代码解释器。

目标代码形式作品的“相应源代码”是指生成、安装(对于可执行作品)运行目标代码以及修改作品所需的所有源代码,包括控制这些活动的脚本。但是,它不包括作品的系统库、通用工具或在执行这些活动时未加修改但不是作品一部分的通用可用免费程序。例如,相应源代码包括与作品的源文件关联的接口定义文件,以及作品专门设计要求共享库和动态链接子程序的源代码,例如通过这些子程序与作品其他部分之间的紧密数据通信或控制流。

对应源代码无需包含用户可以从对应源代码的其他部分自动重新生成的内容。

源代码形式的作品的对应源代码即为该作品本身。

2. 基本许可。

本许可证授予的所有权利在程序的版权期限内授予,并且在满足既定条件的前提下是不可撤销的。本许可证明确确认您对运行未修改的程序拥有无限的许可。运行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所产生的输出,仅当该输出根据其内容构成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才受本许可证管辖。本许可证承认您根据版权法享有的合理使用或其他同等权利。

只要您的许可证在此期间保持有效,您就可以制作、运行和传播您不转让的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且不受任何条件的限制。您可以出于仅让其他人专门为您进行修改、或为您提供运行这些作品的设施的目的,向他人转让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前提是您在转让您不拥有版权的所有材料时遵守本许可证的条款。因此为您制作或运行受版权保护作品的人必须完全代表您、在您的指挥和控制下,并根据禁止他们在与您的关系之外复制您的版权材料的条款进行操作。

在任何其他情况下转让,仅允许在下文规定的条件下进行。不允许进行再许可;第 10 节免除了这种必要性。

3. 保护用户的法律权利免受反规避法律的侵害。

根据履行 1996 年 12 月 20 日通过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版权条约》第 11 条义务的任何适用法律,或禁止或限制规避此类措施的类似法律,任何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均不得被视为有效技术措施的一部分。

当您转让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时,在通过行使本许可证赋予的有关该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权利来实现此类规避的范围内,您放弃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任何法律权力,并且您声明不打算限制对作品的操作或修改,以此作为针对作品用户执行您或第三方禁止规避技术措施的法律权利的手段。

4. 转让原样副本。

您可以按原样在任何媒介上转让您收到的程序源代码的副本,前提是您在每个副本上显著且适当发布适当的版权声明;保持所有声明本许可证以及根据第 7 节添加的任何非许可条款适用于代码的声明完好无损;保持所有关于无担保声明的通知完好无损;并向所有接收者提供本许可证的副本以及程序。

您对转让的每个副本可以收取任何价格或不收取价格,并且您可以收费提供支持或保修保护。

5. 转让修改后的源代码版本。

您可以根据第 4 节的条款,以源代码形式转让基于程序的作品,或从程序生成该作品的修改版,前提是您同时满足以下所有条件:

a) 作品必须带有显眼声明,说明您对其进行了修改并给出相关日期。b) 作品必须带有显眼声明,说明其根据本许可证发布以及根据第 1 节添加的任何条件。此要求将第 4 节中的要求修改为“保持所有声明完整”。c) 您必须将整个作品作为整体,根据本许可证许可给获得副本的任何人。因此,本许可证将连同任何适用的第 7 节附加条款一起适用于整个作品及其所有部分,无论它们是如何打包的。本许可证不授予以任何其他方式许可作品的权限,但如果您单独获得了此类权限,它不会使其失效。d) 如果作品具有交互式用户界面,则每个界面都必须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但是,如果程序具有不显示适当的法律声明的交互式界面,则您的作品无需使其显示。

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与其他独立作品的汇编,这些其他作品本质上不是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扩展,且未与之组合以形成更大的程序,位于存储或分发介质卷中或卷上,如果该汇编及其产生的版权未用于将汇编用户的访问或法律权利限制在个人作品允许的范围之外,则被称为“集合体”。在集合体中包含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不会导致本许可证适用于集合体的其他部分。

6. 转让非源代码形式。

您可以根据第 4 节和第 5 节的条款以目标代码形式转让受版权保护的作品,前提是您还根据本许可证的条款,以以下方式之一转让机器可读的对应源代码:

a) 在物理产品(包括物理分发介质)中或其中包含目标代码,并附有固定在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介质上的相应源代码。b) 在物理产品(包括物理分发介质)中或其中包含目标代码,并附有一份书面要约,该要约至少在三年内有效,且只要您为该产品型号提供备件或客户支持,该要约就一直有效,承诺向拥有目标代码的任何人提供 (1) 产品中受本许可证约束的所有软件的相应源代码的副本,该副本位于通常用于软件交换的耐用物理介质上,价格不超过您实际执行此源代码交付的合理成本,或者 (2) 从网络服务器免费复制相应源代码的权限。c) 随书面要约的副本一起交付目标代码的单个副本。此替代方案仅在偶尔、非商业性的情况下允许,并且仅当您按照第 6b 小节的要求收到带有此类要约的目标代码时才允许。d) 通过提供从指定地点(免费或收费)访问的权限来交付目标代码,并通过相同的方式通过同一地点免费提供对相应源代码的同等访问权限。您无需要求接收者将相应源代码与目标代码一起复制。如果复制目标代码的地点是网络服务器,则相应源代码可以位于支持同等复制功能的其他服务器(由您或第三方运营)上,前提是您在目标代码旁保留清晰的说明,指出在哪里可以找到相应源代码。无论哪个服务器托管相应源代码,您仍有义务确保只要满足这些要求所需的时间,它就一直可用。e) 使用点对点传输交付目标代码,前提是您告知其他同行在哪里可以根据第 6d 小节向公众免费提供该作品的目标代码和相应源代码。

目标代码中可分割的一部分(其源代码作为系统库从 Corresponding Source 中排除)无需包含在传播目标代码作品中。

“用户产品”是 (1) “消费品”,即通常用于个人、家庭或家庭用途的任何有形动产,或 (2) 旨在或出售用于并入住宅的任何物品。在确定产品是否为消费品时,存疑的情况应倾向于覆盖范围。对于特定用户收到的特定产品,“通常使用”是指该类产品的典型或常见用途,无论特定用户的身份如何,也无论特定用户实际使用、期望使用或预期使用该产品的方式如何。无论产品是否具有实质性的商业、工业或非消费用途,产品都是消费品,除非此类用途代表了该产品唯一的重大使用模式。

用户产品的“安装信息”是指从其相应源代码的修改版本中,在该用户产品中安装和执行受版权保护作品的修改版本所需的任何方法、程序、授权密钥或其他信息。该信息必须足以确保绝不会仅仅因为进行了修改而阻止或干扰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持续运行。

如果您在本节规定下在用户产品中、随用户产品一起或专门为在用户产品中使用而传播目标代码作品,并且传播作为一项交易的一部分发生,在该交易中,用户产品的占有权和使用权永久或在固定期限内转移给接收方(无论该交易如何定性),则本节传播的 Corresponding Source 必须附带安装信息。但是,如果您和任何第三方都不保留在用户产品上安装修改后的目标代码的能力(例如,该作品已安装在 ROM 中),则此要求不适用。

提供安装文件的要求不包括继续为接收方修改或安装的作品,或者为其已修改或安装的用户产品提供支持服务、保修或更新的要求。当修改本身对网络运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跨网络通信的规则和协议时,可能会被拒绝访问网络。

根据本节传播的 Corresponding Source 和提供的安装信息必须采用公开记录的格式(并且其实现以源代码形式向公众提供),且解压、读取或复制时不得需要任何特殊的密码或密钥。

7. 附加条款。

“附加权限”是通过对本许可证的一项或多项条件做出例外规定来补充本许可证条款的条款。在适用法律下有效的范围内,适用于整个程序的附加权限应被视为如同包含在本许可证中一样处理。如果附加权限仅适用于程序的一部分,则该部分可以在这些权限下单独使用,但整个程序仍受本许可证管辖,而不受附加权限的影响。

当您传播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副本时,您可以自行选择从该副本或其任何部分中删除任何附加权限。(可以编写附加权限,以便在您修改作品的某些情况下需要将其自身删除。)您可以在您添加到受版权保护作品中的材料上附加权限,并且您拥有或可以授予相应的版权许可。

尽管有本许可证的任何其他规定,对于您添加到受版权保护作品中的材料,您可以(如果该材料的版权所有者授权)使用以下条款补充本许可证的条款:

a) 免除担保或限制责任的条款不同于本许可证第 15 和第 16 条的规定;或者 b) 要求在该材料中或包含该材料的作品所显示的适当地方法律声明中保留指定的合理法律声明或作者署名;或者 c) 禁止对该材料的来源作虚假陈述,或者要求以合理方式将该材料的修改版本标记为不同于原始版本;或者 d) 限制将许可人或材料作者的姓名用于宣传目的;或者 e) 拒绝根据商标法授予使用某些商号、商标或服务标志的权利;或者 f) 要求任何人,如果其在向接收者转让该材料(或其修改版本)时承担了合同责任,并因此给这些许可人和作者直接强加了某种责任,则该人必须对该材料的许可人和作者进行赔偿。

所有其他非许可性的附加条款均被视为第 10 条意义上的“进一步限制”。如果您收到的程序或其任何部分包含一份声明,表明其受本许可证管辖且包含一项属于进一步限制的条款,则您可以移除该条款。如果某个许可证文档包含进一步限制,但允许根据本许可证进行再许可或转让,则您可以向受保护的作品中添加受该许可证文档条款管辖的材料,前提是该进一步限制不会在此类再许可或转让中存续。

如果您根据本节规定向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中添加条款,则必须在相关的源文件中放置适用于这些文件的附加条款的声明,或指示在哪里可以找到适用条款的通知。

附加条款(无论是许可性的还是非许可性的)可以单独编写的许可证形式陈述,也可以作为例外情况陈述;上述要求适用于这两种情况。

8. 终止。

除非本许可证明确规定,否则您不得传播或修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任何其他传播或修改它的尝试均无效,并且将自动终止您根据本许可证享有的权利(包括根据第 11 条第三段授予的任何专利许可)。

但是,如果您停止所有违反本许可证的行为,则您从特定版权所有者处获得的许可将恢复 (4807783791a) 暂时恢复,除非且直到版权所有者明确且最终终止您的许可,以及 (4807783791b) 永久恢复,如果版权所有者在停止后 60 天内未通过某种合理方式将违规行为通知您。

此外,如果您从特定版权所有者处获得的许可将永久恢复,如果版权所有者通过某种合理方式将违规行为通知您,这是您第一次收到该版权所有者关于违反本许可证的通知(针对任何作品),并且您在收到通知后 30 天内纠正了违规行为。

根据本节规定终止您的权利不会终止通过本许可证从您处获得副本或权利的其他各方的许可证。如果您的权利已被终止且未永久恢复,则您无权根据第 10 节获得相同材料的新许可证。

9. 获取副本无需接受许可证。

您无需接受本许可证即可接收或运行该程序的副本。因使用对等传输接收副本而单纯产生的受版权保护作品的附属传播同样不需要接受本许可证。但是,除本许可证外,没有任何其他文件授予您传播或修改任何受版权保护作品的权限。如果您不接受本许可证,这些行为将构成侵权。因此,通过修改或传播受版权保护作品,即表示您同意接受本许可证。

10. 下游接收者的自动许可。

每当您转让受版权保护作品时,接收者将自动从原始许可人处获得根据本许可证运行、修改和传播该作品的许可。您不负责强制第三方遵守本许可证。

“实体交易”是指转移一个组织控制权的交易、转移一个组织实质上全部资产的交易、细分一个组织的交易,或者合并组织的交易。如果受保护作品的传播是由实体交易导致的,则该交易中接收了该作品副本的每一方,也将获得该交易前手在根据前一段规定时拥有或能够授予的对该作品的任何许可,外加从前手获取该作品的 Corresponding Source 的权利(前提是前手拥有该获取渠道或通过合理努力能够获取)。

您不得对行使本许可证授予或确认的权利施加任何进一步的限制。例如,您不得为行使本许可证授予的权利收取许可费、版税或其他费用,且您不得提起诉讼(包括诉讼中的交叉诉讼或反诉),指控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或进口该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侵犯了任何专利权。

11. 专利。

“贡献者”是指授权在受本许可证管辖的情况下使用本程序或基于本程序的作品的版权所有者。由此获得许可的作品称为贡献者的“贡献者版本”。

贡献者的“核心专利权利要求”是指由该贡献者拥有或控制的所有专利权利要求(无论是在此前还是此后获得),如果以本许可证允许的某种方式制作、使用或销售其贡献者版本,将侵犯这些专利权利要求,但不包括仅因对贡献者版本进行进一步修改才会导致侵犯的权利要求。就本定义而言,“控制”包括以符合本许可证要求的方式授予专利分许可的权利。

每位贡献者根据其核心专利权利要求向您授予一项非独占的、全球范围的、免版税的专利许可,允许您制造、使用、销售、许诺销售、导入以及以其他方式运行、修改和传播其贡献者版本的内容。

在以下三个段落中,“专利许可”是指不执行专利的任何明确协议或承诺(无论如何命名),例如实施专利的明确许可或不就专利侵权提起诉讼的承诺。向一方“授予”此类专利许可意味着做出不针对该方执行专利的此类协议或承诺。

如果您在明知依赖某项专利许可的情况下转让受保护的作品,且该作品的 Corresponding Source 无法通过公共可用的网络服务器或其他易于获取的途径供任何人免费复制并受本许可证条款的约束,则您必须:(1) 使该 Corresponding Source 能够通过上述途径获取,或者 (2) 设法剥夺您针对此特定作品享有的专利许可利益,或者 (3) 以符合本许可证要求的方式,将该专利许可扩展至下游接收者。“明知依赖”是指您实际知悉:若无该专利许可,您在某国内转让受保护的作品,或您的接收者在某国内使用受保护的作品,将会侵犯您有理由相信在该国内有效的一个或多个可识别专利。

如果您根据或结合单一交易或安排转让受版权保护作品(或通过促成转让来传播该作品),并向接收该受版权保护作品的部分各方授予专利许可,授权他们使用、传播、修改或转让受版权保护作品的特定副本,则您授予的专利许可将自动扩大至该受版权保护作品及其衍生作品的所有接收者。

如果一项专利许可未将其涵盖范围扩展至本许可证明确授予的一项或多项权利、禁止行使这些权利,或以不行使这些权利为条件,则该专利许可属于“歧视性”许可。如果您与从事软件分发业务的第三方达成了一项协议,根据您分发该作品的活动程度向该第三方支付费用,并且根据该协议,该第三方会向任何将从您处接收受保护作品的一方授予歧视性专利许可:(a) 与您分发的受保护作品副本(或由这些副本制作的副本)相关,或 (b) 主要针对并与包含受保护作品的具体产品或汇编相关,则您不得转让受保护作品,除非您在 2007 年 3 月 28 日之前已达成该协议,或者该专利许可是在该日期之前授予的。

本许可证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排除或限制根据适用专利法您可能另外享有的任何默示许可或其他抗辩权。

12. 不放弃他人的自由。

如果您被施加了与本许可证条件相矛盾的条件(无论是通过法院命令、协议还是其他方式),这些条件并不能免除您遵守本许可证条件的义务。如果您无法在转让受版权保护作品的同时兼顾您在本许可证下的义务和任何其他相关义务,那么您将因此根本无法转让该作品。例如,如果您同意某些条款,规定您有义务向程序的接收者收取后续转让的版税,那么您满足这些条款和本许可证的唯一方法就是完全不转让该程序。

13. 与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结合使用。

尽管有本许可证的任何其他规定,您仍有权将任何受版权保护作品与根据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3 版获得许可的作品链接或组合成单一组合作品,并转让由此产生的作品。本许可证的条款将继续适用于作为受版权保护作品的部分,但 GNU Affero 通用公共许可证第 13 条关于通过网络进行交互的特殊要求将适用于该组合作品本身。

14. 本许可证的修订版本。

自由软件基金会可能会不时发布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修订版和/或新版本。此类新版本在精神上将与当前版本相似,但在细节上可能会有所不同,以解决新的问题或关切。

每个版本都会被赋予一个用于区分的版本号。如果本程序指定某个编号版本的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或任何更新版本”适用于它,则您可以选择遵循该编号版本的条款和条件,或者是自由软件基金会发布的任何更新版本的条款和条件。如果本程序未指定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版本号,您可以选择自由软件基金会曾经发布的任何版本。

如果程序指定代理可以决定可以使用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的哪些未来版本,则该代理关于接受某个版本的公开声明将永久授权您为程序选择该版本。

后续的许可证版本可能会为您提供附加的或不同的权限。但是,因您选择遵循后续版本而不会对任何作者或版权所有者施加任何额外的义务。

15. 免责声明。

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本程序不提供任何担保。除非另有书面说明,版权所有者和/或其他方“依原样”提供本程序,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以及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担保。关于本程序Quality和性能的全部风险均由您承担。如果本程序被证明有缺陷,您将承担所有必要维护、修理或纠正的费用。

16. 责任限制。

除非适用法律要求或以书面形式同意,在任何情况下,任何版权所有者或任何按照上述许可修改和/或传播本程序的第三方,都不对您因使用或无法使用本程序而产生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数据不准确、您或第三方遭受的损失,或本程序无法与其他任何程序协同运行),即使该所有者或其他方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17. 第 15 条和第 16 条的解释。

如果上述免责声明和责任限制无法根据其条款在当地产生法律效力,审查法院应适用最接近于绝对免除与本程序相关的所有民事责任的当地法律,除非本程序附带有偿提供的担保或债务承担。

条款和条件结束

如何将这些条款应用于您的新程序

如果您开发了一个新程序,并希望它对公众发挥最大的作用,实现这一目标的最佳方法是将其制成自由软件,以便每个人都可以在这些条款下重新分发和修改它。

为此,请将以下声明附加到程序中。将其附加到每个源文件的开头是最安全的方法,这样可以最有效地声明免除担保;并且每个文件都应至少包含“版权”行以及指向完整声明所在位置的指针。

<one line to give the program's name and a brief idea of what it does.> Copyright (C) <year> <name of author> This program is free software: you can redistribute it and/or modify it under the terms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s published by the Free Software Foundation, either version 3 of the License, or (at your option) any later version. This program is distributed in the hope that it will be useful, but WITHOUT ANY WARRANTY; without even the implied warranty of MERCHANTABILITY or FITNESS FOR A PARTICULAR PURPOSE. See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for more details. You should have received a copy of the GNU General Public License along with this program. If not, see http://www.gnu.org/licenses/. Also add information on how to contact you by electronic and paper mail.

如果程序进行终端交互,请使其在以交互模式启动时输出类似如下的简短声明:

<program> Copyright (C) <year> <name of author> This program comes with ABSOLUTELY NO WARRANTY; for details type show w. 本软件是自由软件,欢迎您在特定条件下重新分发;键入 `show c' 以获取详细信息。

假设命令 show w 和 show c 应显示通用公共许可证的相关部分。当然,您程序的命令可能会有所不同;对于图形用户界面 (GUI),您可以使用“关于”框。

如有必要,您还应让您的雇主(如果您是一名程序员)或学校(如有)为该程序签署一份“版权免责声明”。有关此事的更多信息以及如何应用和遵循 GNU GPL,请参见 http://www.gnu.org/licenses/。

GNU 通用公共许可证不允许将您的程序合并到专有程序中。如果您的程序是一个子程序库,您可能会认为允许专有应用程序与该库链接更有用。如果这就是您想要做的,请使用 GNU 勒瑟尔通用公共许可证(GNU Lesser General Public License)来代替本许可证。但在开始之前,请阅读 http://www.gnu.org/philosophy/why-not-lgpl.html。

CHROMIUM 第三方许可证#

本产品包含 Qt WebEngine 模块,其中包含 Chromium 项目的部分内容以及其他第三方组件。

CHROMIUM 许可证

Copyright 2015 The Chromium Authors

在满足以下条件的情况下,允许以源代码和二进制形式进行重新分发和使用,无论是否进行修改:

  • 源代码的重新分发必须保留上述版权声明、此条件列表以及以下免责声明。
  • 二进制形式的重新分发必须在随分发提供的文档和/或其他材料中复制上述版权声明、此条件列表以及以下免责声明。
  • 未经事先明确的书面许可,不得使用 Google LLC 的名称或其贡献者的名称来为衍生自本软件的产品背书或进行推广。

版权所有者和贡献者“依原样”提供本软件,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担保,包括但不限于适销性和特定用途适用性的暗示担保。在任何情况下,版权所有者或贡献者均不对任何直接、间接、附带、特殊、惩罚性或后果性损害(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替代商品或服务;使用、数据或利润损失;或业务中断)承担任何责任,无论是由何种责任理论引发,无论是在合同责任、严格责任还是侵权责任(包括过失或其他)中,即使已被告知此类损害可能会发生,亦是如此。

有关 Chromium 使用的相关第三方许可证的完整列表,请参见 VisualApplets 安装文件夹中的 License/Chromium_Third-Party_Licenses.html 文档。

另请参阅 https://doc.qt.io/qt-6/qtwebengine-licensing.html

Tcl#

本软件版权归加利福尼亚大学董事会、Sun Microsystems, Inc.、Scriptics Corporation、ActiveState Corporation 以及其他方所有。除非在各个文件中明确免责,否则以下条款适用于与本软件相关的所有文件。

作者特此授予使用、复制、修改、分发和许可本软件及其文档用于任何目的的权限,前提是在所有副本中保留现有的版权声明,并且本许可证声明原封不动地包含在任何分发中。任何授权使用均无需书面协议、许可或版税费用。对本软件的修改可由其作者享有版权,且无需遵循此处描述的许可条款,前提是在应用这些条款的每个文件的第一页上明确指出新条款。

在任何情况下,作者或分发者均不对因使用本软件、其文档或其任何衍生作品而产生的任何直接、间接、特殊、偶然或后果性损害对任何一方承担责任,即使作者已被告知此类损害的可能性。

作者和分发者明确声明不承担任何担保,包括但不限于对适销性、特定用途适用性和不侵权的默示担保。本软件按“按原样”基础提供,作者和分发者没有义务提供维护、支持、更新、增强或修改。

政府使用:如果您代表美国政府获取本软件,则政府对该软件及相关文档仅拥有联邦采购条例 (FAR) 第 52.227.19 © (2) 条款中定义的受限制权利。如果您代表国防部获取该软件,则该软件应被归类为商业计算机软件,且政府仅拥有 DFAR 第 252.227-7014 (b) (3) 条款中定义的受限制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作者仍授权美国政府及其代表按照本许可证中指定的条款使用和分发该软件。